分界山镇
在今安徽南陵县东南二十三里界山。山与泾县分界,镇以山名。民国《南陵县志》卷3:分界山镇在“县东三十都又一图。地当徽、太往来通衢”。
在今安徽南陵县东南二十三里界山。山与泾县分界,镇以山名。民国《南陵县志》卷3:分界山镇在“县东三十都又一图。地当徽、太往来通衢”。
①秦始皇三十五年(前212)置,属会稽郡。治所在今浙江桐乡市东北二十里。《水经·沔水注》 引《神异传》曰:“由卷县,秦时长水县也。”秦始皇三十七年(前210)改名由拳县。谭其骧先生《长水集》即取义于此
唐、五代方镇名。唐建中二年 (781) 置河阳三城节度使,寻改为河阳军节度使,治所在河阳县 (今河南孟县南十五里)。元和九年 (814) 徙治汝州 (今河南汝州市),十三年 (818) 废。会昌三年(
即阿泽。在今山东阳谷县东北。《左传》: 襄公十四年 (前559),卫献公出奔齐,孙林父追之,“败公徒于河泽”。杜注: “济北东阿县西南有大泽。”
即今新疆哈密市。《隋书·薛世雄传》:大业四年 (608),“以世雄为玉门道行军大将,与突厥启民可汗连兵击伊吾。……伊吾初谓隋军不能至,皆不设备。及闻世雄兵已度碛,大惧,请降,诣军门上牛酒。世雄遂于汉旧
1913年改石砫直隶厅置,属四川东川道。治所即今四川石柱土家族自治县。1928年直属四川省。1959年改为石柱县。1983年改设石柱土家族自治县。
又作西蒲克里河。即今黑龙江省虎林县北七虎林河。源出县西完达山脉,东北流入乌苏里江。清齐召南 《水道提纲》 卷25: 乌苏里江纳尼满河,“又北,折而西北,有西蒲克里河,西自堪达山,东北流合西南一水,而东
元至元十三年(1276)改平江府置,属江浙行省。治所在吴县、长洲县(今江苏苏州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苏苏州、常熟、昆山、吴江、吴县等市县和上海市西北部地。明初改为苏州府。元至元十三年(1276年)升平江府
①北周建德六年(577)改南广州置,治所在襄城郡(治今河南襄城县)。隋大业三年(607)废。唐武德元年(618)复置。贞观元年(627)废。②隋大业二年(606)改伊州置,治所在汝原县(今河南汝州市)
即今四川达川市东北罗江镇。清乾隆《达州志》 卷1:罗江口场 “在州北方,去城三十里”。
即今浙江湖州市东南三十六里菱湖镇。《清一统志 ·湖州府一》: 菱湖镇 “以近菱湖而名。商贾四集,谓之水市”。1949年至1954年吴兴县治此。在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西南部,南邻德清县。面积106.8平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