包头镇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又作泊头、箔头、博托。俗称西包头。即今内蒙古包头市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;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,意为有鹿之地;一说即汉语“泊头”,即船舶停靠处。清康熙、雍正间,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,建包头村。嘉庆十四年(1809) 置巡司, 属萨拉齐厅。 同治十年(1871)始设包头镇。1923年升为包头设治局。
即今吉林德惠市西南双山子。《清史稿·地理志》 德惠县:“西:双山崖镇,达农安。”
①即西周初燕国。在今河南延津县东北三十五里。《汉书·地理志》 东郡南燕县: “南燕国,姞姓,黄帝后。” 《水经·济水注》: “濮渠又东北。径燕城南,故南燕,姞姓国也。”②东晋十六国之一。公元398年鲜
即今安徽萧县西北六十里黄口镇。清咸丰 (1851—1861) 时筑寨。驻额外外委一员。
即黑龙江。在今黑龙江省北及俄罗斯境内。清何秋涛 《朔方备乘》 卷24: “黑龙江,满州语曰萨哈连乌喇。萨哈连谓黑,乌喇谓江也。”
唐武德元年 (618) 置,属益州。治所在今四川崇州市东南三十里江源镇。长寿二年 (693)改为武隆县。神龙元年 (705) 复为唐隆县。先天元年 (712) 改为唐安县。古县名。唐武德元年(618年
即今吉林双辽县东北双山镇。1914年置双山县于此。为双山镇土名。
①即今广东阳山县西北四十五里湟水上游小江镇。清宣统《广东舆地全图》阳山县图:县西北有小江墟。②即今广西浦北县治小江镇。旧属合浦县,清同治《广东图说》卷61:合浦县东北有小江墟。1952年设浦北县治此。
①唐武德五年 (622) 置,属前真州。治所在今越南清化省清化西北。贞观元年 (627)废。②唐天宝元年 (742) 改罗川县置,属彭原郡。治所即今甘肃正宁县 (山河镇) 西南罗川乡 (旧正宁)。《新
唐置,为羁縻州,属松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若尔盖县东境。后废。唐贞观五年(631年)以党项羌部落置,治所不详,约在今四川省若尔盖境内。后地入吐蕃,州侨治庆州(治今甘肃庆城县)境内。旋废。
即今辽宁东港市西黄土坎镇。清光绪《奉天全省地舆图说图志》 凤凰直隶厅图: 西南有黄土坎。在辽宁省东港市西部、黄海北岸。面积158.7平方千米。人口2.6万。镇人民政府驻黄土坎,人口 1.2万。 因驻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