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隆城
即隆城镇。在今四川阆中市。《资治通鉴》: 南朝梁中大通元年 (529),“ (魏) 子建奏以隆城镇为南梁州”。胡三省注: “西魏 《典略》曰: 此州旧有隆城,故又谓之南隆,治古阆中城。”
即隆城镇。在今四川阆中市。《资治通鉴》: 南朝梁中大通元年 (529),“ (魏) 子建奏以隆城镇为南梁州”。胡三省注: “西魏 《典略》曰: 此州旧有隆城,故又谓之南隆,治古阆中城。”
即今陕西镇巴县南青鹤观。1933年12月川陕革命根据地置陕南县治此。
在今江西星子县西二十五里庐山。《水经·庐江水注》:“山东有石镜,照水之所出。有一圆石,悬崖明净,照见人形,晨光初散,则延曜入石,毫细必察,故名石镜焉。”
1913年改乌什厅置,属新疆阿克苏道。治所即今新疆乌什县。清乾隆《西域同文志》卷3:“回语,乌什,即乌赤,盖山石突出之谓。城居山上,故名。”1930年属阿克苏行政区,后直属新疆省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
1948年山东革命根据地改石岛特区置,治石岛镇(今山东荣成市南石岛)。1950年5月撤销,并入荣成县。旧市名。山东解放区设。1948年由石岛特区改置。治今山东省荣成市石岛镇。1950年撤销,并入荣成县
北宋置,属灌阳县。在今广西灌阳县西南八十里。
即禁谿。今越南红河支流山阳河。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》 注: “ 《越志》 云: 徵侧兵起,都麊泠县。及马援讨之,奔入金溪究中,二年乃得之。” 《水经· 叶榆河注》: “后汉遣伏波将军马援将兵讨徵侧诗 (索
北周建德七年 (578) 改怀文县置,为沭阳郡治。治所即今江苏沭阳县。《元和志》 卷11海州: 沭阳县 “在沭水之阳,故以为名”。隋属东海郡。唐属海州。明属淮安府。清雍正二年 (1724)改属海州。民
①西晋置,属凉州。治所在今甘肃玉门市西北玉门镇附近。《十六国春秋辑补》 卷72前凉录:公元353年,前凉张祚 “废曜为凉宁侯”。辖境相当今甘肃玉门市北部及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宗山地区。北周废。②十六国后
即随州。在今湖北随州市。
即今河南襄城县东二十里茨沟乡。明嘉靖《许州志》 卷1 《村镇》: 襄城县 “茨沟镇,在县东二十里”。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北部。面积167平方千米。人口1.6万。镇人民政府驻老庄子,人口370。19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