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昌县
1925年改宝昌设治局置,属察哈尔特别区兴和道。治所即今内蒙古太仆寺旗驻地宝昌镇。1928年属察哈尔省。1948年与沽源县合并为宝源县,1950年复设宝昌县。1956年撤销宝昌县,并入太仆寺左旗 (改设太仆寺旗)。
旧县名。1925年由宝昌招垦设治局升县,治宝昌城(今内蒙古太仆寺旗驻地宝昌镇)。1935年裁撤,与沽源县合并,设置宝源县。1950年又由宝源县分出,复置宝昌县。仍驻宝昌城。原属察哈尔省,1950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。1956年撤销,并入太仆寺、正蓝、正镶白三旗。
1925年改宝昌设治局置,属察哈尔特别区兴和道。治所即今内蒙古太仆寺旗驻地宝昌镇。1928年属察哈尔省。1948年与沽源县合并为宝源县,1950年复设宝昌县。1956年撤销宝昌县,并入太仆寺左旗 (改设太仆寺旗)。
旧县名。1925年由宝昌招垦设治局升县,治宝昌城(今内蒙古太仆寺旗驻地宝昌镇)。1935年裁撤,与沽源县合并,设置宝源县。1950年又由宝源县分出,复置宝昌县。仍驻宝昌城。原属察哈尔省,1950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。1956年撤销,并入太仆寺、正蓝、正镶白三旗。
在今广东揭阳市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3潮州府揭阳县: 官溪隘 “在县南”。
南朝宋元嘉九年 (432) 置,属新会郡。治所在今广东新会市境。南朝梁、陈间改为新建县。
①三国吴太平二年(257)改余暨县置,属会稽郡。治所即今浙江萧山市。隋开皇九年(589)省。唐仪凤二年(677)复置,属越州。天宝元年(742)因与江夏郡永兴县重名而更名萧山县。②北魏黄兴初置,属建昌
唐元和初置,属泸州都督府。治所在今四川古蔺县。北宋乾德二年 (964) 废。唐元和元年(806年)置,治今四川省古蔺县。以境内蔺草丛生,故名。北宋废。
在今山西孝义市南二十五里。《水经·汾水注》:“汾水之右有左部城,侧临汾水,盖刘渊为晋都尉所筑也。”
又作粟末水。即今吉林、黑龙江两省之松花江。《魏书·勿吉国传》: “国有大水,阔三余里,名速末水。”即“粟末水”。
一作固林县。1937年12月西北革命根据地由红宜县改置,治宜川县固州 (今陕西延长县东南赵家河)。取固州和临镇 (原红宜县驻地) 首字为名。1948年撤销,并入延长、临镇二县。旧县名。陕甘宁边区设。1
在今江苏溧阳市西北八十里陶庄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0江宁府溧阳县: 陶庄 “有公馆,为溧阳、句容之通道”。
在今蒙古国西南车车尔勒格东南一带。《元史·太宗纪》:六年(1234)“夏五月,帝在达兰达葩之地,大会诸王百僚”。
唐贞观中置,属羁縻琰州。治所在今贵州贞丰县东南。后废。古县名。唐贞观年间置,治今贵州省贞丰县东南,属琰州。后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