挟河
①在今北京市房山区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房山县: 挟河 “出县东南中浣谷,流入涿州界”。清《日下旧闻考》 卷103: “挟河在 (房山) 县东南三十里,与涿州良乡交界。发源县之青龙潭东归公村,河亦名夹河。”
②亦作侠河。在今河北涿州市西北。《明一统志》卷11顺天府: 挟河 “在房山县东南。源出中院谷,流至涿州与胡良河合”。
①在今北京市房山区南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1房山县: 挟河 “出县东南中浣谷,流入涿州界”。清《日下旧闻考》 卷103: “挟河在 (房山) 县东南三十里,与涿州良乡交界。发源县之青龙潭东归公村,河亦名夹河。”
②亦作侠河。在今河北涿州市西北。《明一统志》卷11顺天府: 挟河 “在房山县东南。源出中院谷,流至涿州与胡良河合”。
即今湖南常宁县西南四十里洋泉镇。清光绪 《湖南通志》 卷1常宁县图: 县西南有洋泉。
即垣水。今河北涿州市北拒马河支流胡良河。《水经·圣水注》:垣水“上承涞水于良乡县。分桃水,世谓之北涉沟”。
即北屈。春秋晋邑,在今山西吉县东北二十一里。《左传》: 庄公二十八年 (前666),晋外嬖梁五与东关嬖五言于献公曰: “蒲与二屈,君之疆也。” 指此。同书僖公二年载: “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假
在今广西忻城县南。明时为广西八寨之一。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境内。明时八寨之一。参见“八寨”。
元至元十四年 (1277) 改建康府置,属江浙行省。治所在上元、江宁县 (今江苏南京市)。辖境相当今江苏南京市及江宁、句容、溧阳、溧水等县地。天历二年 (1329) 改为集庆路。元至元十四年(1277
即洋水。今四川武隆县东南、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西南之芙蓉江。《舆地纪胜》 卷176黔州:南洋水 “在彭水县”。
即今湖南炎陵县东北三十七里十都乡。清光绪《湖南通志》卷1酃县图有十都墟。
亦作蒲渡河场。即今四川綦江县东南蒲河镇。清同治 《綦江县志》 卷1: 蒲渡河在 “南七十里”。
唐武德四年 (621) 置。治所在今云南丽江坝子。辖境约当今云南丽江纳西族自治县。吐蕃废。
北齐置,属河间郡。治所在今河北任丘市南二十六里。《寰宇记》卷66任丘县:“《三郡记》:汉元始二年,巡检使中郎将任丘筑此城,以防海寇,即以为名。”隋初废。开皇十六年(596)复置,属蒲州,移治今任丘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