斗蒲村
在今四川兴文县西北。《宋史·蛮夷传四》:元丰四年(1081),讨乞弟,“(林)广遂破乐共城,至斗蒲村”。
在今四川兴文县西北。《宋史·蛮夷传四》:元丰四年(1081),讨乞弟,“(林)广遂破乐共城,至斗蒲村”。
①唐武德四年 (621) 置,治所在宣化县(在今广西南宁市南郁江南岸亭子街)。贞观六年(632) 改为邕州。②唐武德四年 (621) 置,治所在黄梅县 (今湖北黄梅县西北)。八年 (625) 废。(1
一名和龙城。又称龙城、龙都。即今辽宁朝阳市。《十六国春秋辑补 ·慕容皝传》: 东晋咸康七年(341),“皝以柳城之北、龙城之南,福德之地也,使阳裕等筑龙城”。即此。咸康八年 (342) 自棘城迁都于此
金正大中改巩州置,治所在陇西县(今甘肃陇西县)。辖境相当今甘肃陇西、通渭、漳县、武山、定西等县地。元初改置巩昌路。明洪武三年(1370)复为巩昌府,属陕西布政使司。辖境扩大。清属甘肃省,辖境相当今甘肃
五代南汉乾和五年 (947) 置,治所在浈阳县 (今广东英德市)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102英德县:“英山在县东二十五里,州以此名。” 辖境相当今广东英德市地。北宋宣和二年 (1120) 赐名真阳郡。南宋
唐置,属维州。在今四川理县东北。后废。
明永乐五年(1407)属交趾布政司。治所在麻笼县(今越南北部河山平省底江与沱江之间从善县)。辖境相当今越南河山平省部分地。宣德二年(1427),地入安南。
蒙古至元七年(1270)改兴中府置,治所即今辽宁朝阳市。明洪武五年(1372)废。蒙古至元七年(1270年)降兴中府置,治兴中县(今辽宁朝阳市)。辖境约相当今辽宁省朝阳市、朝阳县地。明废。
①秦置,属汉中郡。治所即今湖北房县。东汉末为房陵郡治。三国魏黄初中改为新城郡治。北周保定三年 (563) 改为光迁县。唐贞观十年 (636)复为房陵县,为房州治。明洪武十年 (1377) 废入房州。②
在今河南长垣县东北。《续汉书·郡国志》:长垣县 “有祭城”。
即今河南洛阳市西金水河。《水经·谷水注》 云: 金谷水 “出太白原东南流,历金谷,谓之金谷水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