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口河
即今山西代县东南峪口河。源出五台山,北流入滹沱河。《方舆纪要》卷40代州:谷口河“在州东南五十里。自五台县杨林岭发源,流经谷口村,故名。民多引流灌溉”。
即今山西代县东南峪口河。源出五台山,北流入滹沱河。《方舆纪要》卷40代州:谷口河“在州东南五十里。自五台县杨林岭发源,流经谷口村,故名。民多引流灌溉”。
即今黑龙江呼兰县东北石人镇。民国《呼兰府志》卷1:“石人城子,(距)府九十里。”
亦作紫大地。即今四川石棉县西北大渡河西岸安顺场彝族乡。《清史稿·骆秉璋传》: 同治二年 (1863),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 “由小径趋土司紫打地”。未及时渡河,遂遭全军覆没。即今四川省石棉县西北安顺场。
卿,又作乡。唐宋羁縻州。唐贞观十五年(641年)置,治今贵州省长顺县南麻响。属黔州都督府。南宋后废。
在今广东广州市起义路(原维新路) 100号之1。此处在清代原为抚标右营的府署,后为国民党政府的广州市公安局。1927年12月11日,共产党人张太雷、苏兆征、叶挺、叶剑英、恽代英、周文雍等遵照党中央指示
亦作院桥市。即今浙江黄岩市南院桥镇。明万历《黄岩县志》卷1:县桥市“在县南三十里”。
在今河南南召县东偏南四十八里杏花山下。1978年9月在此发现一枚人类牙齿化石(为右下第二前臼齿)和一批脊椎动物化石。同年10月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发掘,又获得一批脊椎动物化石。经鉴定,距今
在今湖北监利县东南,长江北岸。《水经·江水注》:江水“又东径忌置山南, 山东即隐口浦矣”。
在今内蒙古兴和县境。《魏书·太祖纪》:天赐三年(406)九月,拓拔珪“度漠北之吐盐池。癸巳,南还长川。丙申,临观长陂”。
①隋开皇十六年 (596) 置,治郾城县 (今河南郾城县南)。大业初废。唐武德四年 (621) 复置,辖境相当今河南漯河市及郾城、西平二县及舞阳县北部地。贞观元年 (627) 废。②唐武德四年 (62
在今陕西佳县北二十五里。《宋史·夏国传》:元丰二年(1079)六月,“夏人自满堂川入大会平”。即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