散官名号。金始置,为武散官以授从七品下武官。元朝沿置,改武官从六品,敕授。明朝为武官从六品,初授。清初沿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六品之封赠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武信佐郎。五十一年,与八旗从六品统一
官名。即工部侍郎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工部侍郎。官名。见“冬官”。
官名。同“准人”。西周置。主狱讼刑罚。《尚书·周书·立政》:“立政:任人,准夫,牧,作三事。”参见“准人”。
官名。清末中央各部属官,隶各司、科之内,位科长之下。八、九品不等。官员。清末各部在各科员外郎之下有主事,办理科务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科员,分一、二、三等,然犹有用主事名义的,如外交部。北洋政府各部、院、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掌御帐围场养鹿等事。官署名。辽置,掌养鹿之事,属北面监养鸟兽官。设监鹿详稳、监鹿都监等官。
官名。唐朝始置。集贤院有知检讨官。宋朝崇文院、史馆均置,以他官兼任,掌修国史。北宋末年讲议司、南宋初年修政局亦置。明清为翰林院史官,位次于编修,从七品。掌撰述记载,修纂国史。一般由三甲进士留馆者充任,
官名,也称行参军。1、掌参议军事。三国蜀丞相府置,丞相统军出征时,以他官兼任此官,掌参议诸军府之事。其后,晋、南朝、北魏、北齐公府、将军府、州府也置,不署曹,员额不定。隋朝王府、卫率府、州府置,员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时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与右侍上士共同负责皇帝寝宫安全,皇帝临朝及出行时亦随侍左右。皆披银甲,执凤环长刀。刀用银饰。北周多作为起家官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废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《晋书·慕容廆载记》:“(慕容廆) 乃遣使来降,(晋武) 帝嘉之,拜为鲜卑都督。”
官名。清末督办政务处之副长官。光绪二十七年(1901)设,无定额,以大学士、总督兼充。与督办政务大臣共同管理督办政务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