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曹清吏司员外郎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刑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置。见“刑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即“大卜”。①一说为殷朝六大之一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天子建天官,先六大,曰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。”郑玄注: “此盖殷时制也。”② 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大宗伯属员。下大夫爵。卜师、
见“都监”。武官名。宋置,见“都监”。
1、宰相之副。2、指御史。《汉书·朱云传》:“御史之官,宰相之副。”
即升级,为官吏升赏方式之一。汉代对于有治绩的官员,有时并不立即升迁, 而是以增秩的方式使之仍留原任,如《汉书·宣帝纪》记“颍川太守(秩二千石)黄霸以治行尤异,秩中二千石,赐爵关内侯,黄金百斤。”
同“圭”。周朝天子册命诸侯臣子时颁赐的玉器,作为册封的凭信。《史记·晋世家》: “成王与叔虞戏,削桐叶为珪以与叔虞曰: ‘以此封若。’”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地官府民部中大夫畿大夫下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
官名。东汉隶太史令,秩二百石。掌候日月星气,观测天象。属吏有灵台待诏四十余员,其十四员候星,二员候日,三员候风,十二员候气,三员候晷景,七员候钟律,一员舍人。魏、晋、南朝沿置。北齐称“灵台局丞”。官名
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大小丧祭的祝祷。《周礼·春官》:“丧祝,上士二人,中士四人,下士八人,府二人,史二人,胥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大丧劝防之事,及辟,令启。及朝御枢,乃奠。及祖,饰
官名。金代置,见“诸陵署令丞”。
村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。北洋政府时期,云南省于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年)七月公布《村自治条例》,开始实行村自治。村自治的议决机关为村议会,由议员组成,其名额依户口多寡而定,一百户以下的五人,一百户以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