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即盐州使,领八牧监,掌其马牧孳课之事。设丞二人以佐其掌。
① 就职治事,办理公务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“崔子称疾不视事。“② 官名。又作“胝事”。战国魏等国置。主管某一职事的官长。《滨虹草堂藏古玺印》著录魏国官印:“右库眡(视)事”。
官署名。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置,置监察御史掌其事。建文 (1399—1402) 中罢。成祖即位,复置。永乐元年 (1403) 改北京道。
称诸侯为藩岳。诸侯为国藩屏,故称藩岳。晋潘安仁(岳)《为贾谧作赠陆机诗》:“藩岳作镇,辅我京室。”注:“谓吴王也。”
官名。清朝工部火药局主管。掌局事。雍正三年(1725)设二人,一由大臣中钦派,一由本部尚书、侍郎内简派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主官的副职或辅佐官之统称。如金熙宗皇统五年 (1145) 以同知、签院、副使、少尹、通判、丞称佐贰官。明清为地方政府主官的辅佐官之统称,如同知、通判、判官、县丞等,品级略低于主官,但非属员。
官名。郑成功设。为其军队中最基层之带兵官。参见“正领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。属太仆卿,掌宫廷用马。
清代县衙内部分房之一,设经承,掌往来文移。唯大兴县有之。
官名。明清太常寺属官。掌祭祀、典礼时赞导事务。朱元璋吴元年(1367)设,隶太常司。洪武三十年(1397),始隶太常寺。秩正九品。常设九人,嘉靖(1522—1566)中增至三十三人。后革二人。又南京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