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加衔

加衔

亦称“兼衔”。清朝吏部之奖叙制度。指在本任官之上另加高于本职之虚衔以显荣其品秩。凡太师、太傅、太保、少师、少傅、少保、太子太师、太子太傅、太子太保、太子少师、太子少傅、太子少保等为大臣加衔及赠官。又总督兼右都御史、兵部尚书衔,总漕、总河、巡抚兼右副都御史、兵部侍郎衔,学正凡进士出身者兼编修衔等均属加衔。


清沿明制以师、傅、保为加衔。太师、太傅、太保秩正一品;少师、少傅、少保秩从一品;太子太师,太子太傅、太子太保秩从一品,太子少师、太子少傅、太子少保秩正二品,凡大臣宣力中外,劳绩懋著者则奉特旨加衔或为赠典,以示优宠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金靴营

    太平天国所设诸匠营之一。所辖为鞋匠,主制造靴鞋。

  • 大官署署正、署丞

    官名。明制,光禄寺所属的大官署以署正、署丞为正副主官,掌供应祭品、宫膳、节令筵席、蕃使宴犒之事,属官有监事。清沿置,有署正满、汉各一人,署丞满二人,掌供备猪只,征收菜园租银,属官有笔帖式、经承。署内有

  • 刑部郎中

    官名。①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始置为刑部头司长官,二人,从五品上。掌司法及审覆大理寺与州府刑狱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刑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名。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再改秋官郎中,中

  • 外城巡警总厅各分厅

    清末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总厅属巡警部时期,外城分为四个分厅,即外城东分厅、外城西分厅、外城南分厅、外城北分厅。东分厅设六区,南分厅设四区,西分厅设六区,北分厅设四区,共二十区。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

  • 顶戴

    服饰名。亦称顶珠。清朝官服之一。冠顶圆球形,上饰诸色宝石及东珠,顶球下部有管可插翎枝崇德元年(1636)初定冠制,顺治二年(1645)渐成定制,乾隆五年(1740)略作更动,用以分等第: 自亲王至文武

  • 督军都尉

    官名。三国吴置。郡武职,统率郡兵。《三国志·陆胤传》: “后为衡阳督军都尉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为郡佐吏,掌领郡兵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陆胤传》:“后为衡阳督军都尉。”

  • 送伴使

    见“馆伴使”。官名。见“馆伴使”。

  • 三京牧

    宋朝陪都西京(今河南洛阳)、南京(今河南商丘)、北京(今河北大名)长官的合称。

  • 鹑火氏

    炎帝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。见“炎帝”。

  • 监起居注

    官名。北魏置,见“起居令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