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西魏、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牺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见“江南诸道行御史台”。
官名。即“仪制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名。明初判录司副长官。洪武十三年(1380)置,二人,从七品,协判录掌在京官吏俸禄及公文出入等事。后改左、右司副。
县门下吏名。汉制郡置祭酒,属于散吏,县亦置门下祭酒,见于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邰阳令曹全碑阴》,列于县乡三老之后,而在所有县属吏之前。可见设置此职的目的在于尊老礼贤。参见“郡门下祭酒
官制用语。即兼官。又称权局、差摄。《左传·成公二年》:“敢告不敏,摄官承乏”。五代时,州县官多属摄官。北宋初年,诸路州县幕职官阙,选差有官人或罢任待阙人、举人等临时代理,亦称摄官。大祖开宝四年(971
官名。唐朝中书省置十人,为翻译人员。杂任职名。唐置,属中书省,员额十人,掌翻译外国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。
官名,汉置,属少府,掌掖庭府藏。《汉书·丙吉传》:“后少内啬夫白吉曰:食皇孙,无诏令。”官名。《汉书·丙吉传》颜师古注:“少内,掖廷主府藏之官也。”少内可以说是后宫的小仓库,以啬夫掌管之。
金朝皇后位下女官名。掌帐幕床褥舆伞、洒扫铺陈、薪炭灯烛之事。设一员,秩九品。宫中女官名。见“直閤”。
官名。又称“署司矢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。协掌备箭处事。额设五人,食八品俸。光绪三十年(1904)裁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