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吏房

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五房之一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设于政事堂,与枢机房、兵房、户房、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。北宋初期,设于中书门下,为六房之一。掌后妃、诸王、公主册封,驸马除拜,京官、幕职州县官注拟、加恩,诸司使副以上加恩,以及百官封赠等事。设堂后官一员总领。此外,枢密院亦设,掌閤门祇侯以上迁补之名籍,及三公、将帅迎受恩命等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于门下省、中书省、尚书省及枢密院设。掌有关官员转官、循资、考课、荐辟、升陟、恩赏、致仕等项事务。清朝亦置,为中央和地方官署中书吏的办事机构,六房之一。都察院堂下、通政使司登闻鼓厅下设有,掌有关案件之整理呈报。太常寺博士厅设有,分管厅事。于房办事之书吏为经承,属都察院者三人,余各一人。顺天府及各直省府、州、县衙门内亦设有,协助府、州、县长官分办所属事务。其书吏,属顺天府者为经承,属各直省府、州、县者为典吏。


(1) 宋代三省吏员办事诸房之一,中书省吏房掌行除授、考察、升黜、赏罚、废置、荐举、假故、一时差官文书;门下省吏房主行尚书省吏部四司所上之事,及本省班簿、各种杂务;尚书省吏房行吏部四司所上之事。(2) 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。掌行差将领武臣知州军、路分都监以上及差内侍官文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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