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外交部

外交部

官署名。民国置,管国际交涉、在外侨民、居留外国人、及中外商业等事务。初设总务厅、政务司、通商司、交际司、条约司;后改置总务、国际、亚洲、欧美、情报五司。其长官初称总长、次长;后称部长、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。


官署名。清末设外务部,南京临时政府改称外交部,管理外国交涉及关于外人事务,并在外侨民事,保护在外商业,监督外交官及领事。以总长、次长为正副长官,下设参事、秘书长。部内除由秘书长主管的秘书处之外,分设外政、商务、编译、庶务四司,各司除司长外有佥事、主事、录事各职。部的直辖单位有上海通商交涉使公署,捕获裁判所。北洋政府沿设,职掌同上,设总长、次长、参事。部内除总务厅外,民国元年(1912年)设交际、外政、通商、庶政四司,次年设政务、通商、交际三司,民国十一年(公元1921年)又增条约司,各司设司长一人,佥事多至八人,主事若干人。部的直辖机关有驻外公使馆、领事馆;各省交涉署;太平洋会议筹备处、太平洋会议善后委员会;督办鲁案善后事宜公署;关税特别会议筹备处、关税特别会议委员会;法权讨论委员会、调查法权筹备委员会;中俄会议委员会。国民党政府成立后,外交部初分局,后分科,最后分司办事。其隶属关系,初直隶于国民政府,行政院成立后,改隶行政院。管理国际交涉及关于在外侨民、居留外人、中外商业之一切事务。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外交部分为总务、国际、亚洲、欧美、情报五司。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复更组织分为总务、亚东、亚西、欧州、美州、条约、情报七司。设部长一人,综理部务; 政务次长、常务次长各一人,辅助部长处理部务;参事二至四人,撰拟、审核本部的法案、命令;秘书六至八人,分掌部务会议及长官交办事务;司长七人,分掌各司事务;科长二十至三十五人,科员一百人至一百六十人,承长官之命,办理各科事务;会计主任、统计主任各一人,分掌会计、统计事务;因事务上之必要时,得聘用顾问及专门人员。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又增设礼宾司。部的直属机关有驻外各大使馆等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护法军政府

    护法运动时期国会非常会议选举产生的军政府。民国六年(公元1917年)七月,孙中山反对北洋军阀解散国会,提出拥护约法、恢复国会的主张,率驻沪海军到广东。一部份议员离京南下,拥护孙中山护法。八月,南下议员

  • 大都四窑场

    官署名。置于元世祖至元十三年(1276),领匠夫三百余户,营造素白琉璃砖瓦。秩从六品,隶少府监。设提领、大使、副使各一员。下辖南、北窑场与琉璃局。

  • 怀义校尉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兴平元年(194)置。统兵。《三国志·孙讨逆传》: “太傅马日䃅杖节安集关东,在寿春以礼辟策,表拜怀义校尉。”官名,东汉置,掌帅兵征伐或镇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讨逆传》:“

  • 诸路兵马副统署

    武官名。见“诸路兵马统署司”。

  • 右候卫大将军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右武候为右候卫而置,为十二卫大将军之一,一员,正三品,总其府事,并统诸鹰扬府。唐初沿置,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右金吾卫大将军。

  • 直盪副都督

    官名。北齐左右卫府有直盪正副都督,掌左右厢护卫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左右卫府》。

  • 皇器

    指皇帝之位。《后汉书·刘盆子传》:“赞曰:赤眉阻乱,盆子探符。虽盗皇器,乃食均输。”注:“皇器犹神器,谓天子位也。”

  • 军饷司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核全国海陆各军、长江水师、在京各旗、驻防旗兵、各省绿营、官设警兵饷项并各省报解协饷各事宜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六人,主事三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

  • 审判员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设于热河、察哈尔、绥远三都统府审判处,执行审判事务。下设学习审判员助佐之。

  • 宁寇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,拟智武将军等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