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宣政院判官

宣政院判官

官名。元置,属宣政院,秩正五品,员额三人,协助长官处理院内事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七品武土官

    武职土官名。清制,贵州省置四人:镇远府属三人,石阡府属一人。

  • 市署丞

    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隶太官令。流外三品蕴位。

  • 内骅骝厩令

    官名。南齐置,属门下省。参见“骅骝厩令”。

  • 凤阳关监督

    官名。户关监督之一。清顺治八年(1651) 置,为凤阳关之主官。大关设于安徽寿州正阳镇。掌征通关货税,船料及牲畜税。康熙五十五年(1716) 至乾隆四年 (1739) 曾交巡抚兼管。复设监督后由庐凤道

  • 刀剑备身正副都督

    武官名。北齐置,属领左右府,其秩分别为从四品上与从五品上,掌宿卫侍从。

  • 高等审判分厅

    官署名。清末各省高等审判厅分设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定四级三审制,省城设高等审判厅,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(如天津)。设民、刑各一庭,置推事六人(一人为推事长),并典簿、主簿、录事等。管辖

  • 右勋侍下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勋侍下士”。

  • 戍副

    官名。南北朝置,是戍的副主将,协助戍主管理军政等事务。北魏肃宗孝昌三年(527),曾因政权统治不稳固,诏留戍副质子于京师。唐朝唯上戍设此职,中、下戍不设。北齐定为从八品。北周为二命,隋朝上戍副为正八品

  • 少司武

    即“小司武大夫”。

  • 市参议会

    市民意机关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参议员依据《市参议员选举法》的规定产生,其名额在人口二十万之市为十五名,超过二十万者每增加人口五万则增加一名,任期一年,得再被选。在任期中不得兼任本市政府及其他机关的职务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