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济提举司
官署名。元置,属徽政院,秩从五品,掌修合药饵,以济贫民。设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。
官署名。元置,属徽政院,秩从五品,掌修合药饵,以济贫民。设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人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置,隶兵部,掌兵部帐籍,颁发武选告身。南宋因之。
官名。南北朝均置,职主城防。南朝宋江州彭城王大将军府有城局参军,见《宋书自序》;南齐都督会稽五郡、会稽太守、大司马府有此职,见《南齐书·王敬则传》;梁江州建安王伟镇南府有此职,见《梁书·文学·吴均传》
阉人和寺人的合称,也指宦官。《后汉书·党锢传序》:“逮桓、灵之间,主荒政缪,国命委于阉寺。”《魏书·刘思逸传》:“思逸身虽在阉寺,而性颇豪率。”
即罚款,为官员惩罚方式之一。战国时秦国行施,其数额以官吏在执行职务时的责任关系和造成的经济损失为依据,一般分为赀一盾、二盾、一甲、二甲四级。见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秦律杂抄》。
官名。清朝太常寺之属官。顺治元年(1644)设。初只四人,后屡增至十二人,宗室一人,满洲十一人。初制五品,康熙九年(1670)改为正九品,寻改为视出身为差。乾隆元年(1736),改定以六品冠带食七品俸
官名,为公府掾和公府属的合称。泛指诸公府中各曹的正副长官。正长官称掾副长官称属。东曹掾和西曹掾俸比四百石,其余各曹掾俸比三百石,属比二百石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一》,参看“公府曹”条。
官名。宋太祖开宝二年(969),置于太原行府。太宗太平兴国四年(979),复置于太原行府。为行府次官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,五品。武官名。北齐设置,用以褒赏勋庸,秩正五品上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掌畜养牛牲,以供国家祭祀、宾客、飨食、丧事等之用。《周礼·地官》:“牛人,中士二人,下士四人,府二人,史四人,胥二十人,徒二百人”,“掌养国之公牛,以待国之政令。”官名,周设此
官名。南诏官,与坦绰、久赞谓清平官,决国事轻重,犹如唐朝宰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