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承烈都尉

承烈都尉
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中孙权置。领兵。《三国志·凌统传》: “权以(凌)统为承烈都尉,与周瑜等拒破曹公于鸟林。”


官名,东汉末年孙权置,掌征伐或驻守,其位低于校尉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凌统传》:“权以统为承烈都尉,与周瑜等拒破曹公于乌林,遂攻曹仁,迁为校尉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保引

    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依恩例担保引荐亲属充任内外各司差遣,系名簿籍,等侍考试或超补,称保引。与州、县通常差补不同。宋铨选制度中的一类规定。凡由官员依恩例担保引见亲属,均先在主管铨选官员的簿籍上登记,等待考

  • 长宁寺少卿

    官署名。为长宁寺的佐,官,见“长宁寺”。

  • 监战

    官名。掌监督军事将帅。辽朝设于行军都统所。金太宗时,临战设监战官随军。金迁都汴京(今河南开封)后,差奉御官在军中监督,牵制将帅之指挥,称监战。蒙古在降附汉军中设监战,后改达鲁花赤。之世祖中统三年(12

  • 尚书南主客郎

    即“南主客郎”。

  • 效用十资

    南宋效用兵等级合称。即守阙毅士、毅士、守阙效士、效士、守阙听候使唤、听候使唤、守阙听候差使、听候差使,守阙准备使唤、准备差使。

  • 管领六盘山等处怯怜口民匠都提举司

    官署名。秩正四品,隶内正司,掌皇后汤沐邑赋税、民匠、属民,设于武宗至大四年(1311)。置都提举一员,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二员。下辖五处长官司,秩正五品; 提领所十,秩正七品,分掌各地赋税属民。

  • 律学教授

    官名。北宋神宗熙宁六年(1073)置,员四人,以三年为一任,资序同国子监直讲,掌教授法律。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为律学博士。

  • 镇城大都督

    官名。北魏末置。《北齐书·刘丰传》:“魏(孝庄帝)永安(528—530)初,(刘丰)除灵州镇城大都督。”参见“镇城都督”。

  • 童子郎

    东汉专授未成年者之郎官。《后汉书·左雄传》: “及汝南谢廉、河南赵建年始十二,各能通经,雄并奏拜童子郎。”《三国志·司马朗传》:“十二试经为童子郎。监试者以其身高体壮大,疑朗匿年。”郎官名,汉授未成年

  • 典狱司邮中

    官名。清末法部典狱司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三人,正五品,奏补。掌本司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