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吞大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城守尉”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城守尉”。
官名,金朝置,正九品,佐局长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武官名。明洪武中置羽林右卫,为上直亲军之一,永乐以后沿置,掌守卫皇城西面及巡警京城各门。以指挥使为主官,下辖千户所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蒙疆善后委员会的长官,见“蒙疆善后委员会”。
官名,为三辅都尉的佐官,助都尉行施职权。详“三辅都尉”条 。
见“典膳署”。
内侍阶官名。金、元朝皆置。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五阶,秩正七品下。元十四阶第八阶,从五品。官名。金代内侍官,正七品下,称通御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唐开元十三年(公元725年)置,协助知院事、副知院事管理院务。
官署名。职掌陂湖之利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,九江郡置有此官。官名,汉朝在湖泊多的郡县置湖官,掌湖泊水产税收等。《汉书·地理志上》:“九江郡……有陂官、湖官。”
官署名。①南朝梁大长秋所统四署之一。②北齐光禄寺置,掌禁御林木等事,有令、丞。隋朝沿置,改隶司农寺,令一员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罢。
官名。为太平天国前期东、北、翼三王府的警卫人员,亦称牌刀手。《贼情汇纂》卷三说: “主出入侍从,值宿伪王府如侍卫。”东王府有东殿参护一千六百人,西王早死,另置西殿参护四十人,官阶均为职同将军;北、翼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