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法院

法院

官署名。民国时,行使国家司法权的机关。过去司法机关由行政机关兼理,清朝末年,行政和司法才开始分开,设初级、地方、高等审判厅及大理院为审判机关,采用四级三审制。民国改各级审判厅为法院,分初级、地方、高等四级法院。后废初级法院,改为三级三审制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郡记室史

    郡门下吏名。东汉时记室史与主记史同为郡主记室的属员。晋代亦于郡置记室史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与《金石录》二○《彭祈碑阴》,即汉代主记室史之职。参见“郡主记室史”。

  • 人

    官名。周置,也写作饎人,掌炊事。《周礼·地官·人》:“人,掌凡祭祀共(供)盛,共王及后之六食;凡宾客共其簠簋之食。”

  • 考功郎官

    考功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
  • 监雉

    官名。辽置,掌养雉之事,属北面监鸟兽官。

  • 州医学典科

    医学教官名。明清置,秩未入流,见“医学”。

  • 刑部北京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明永乐元年(1403)改北平为北京,故改刑部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,置官依旧。十八年革。

  • 右司工

    官名。即“司空”。战国司工官分左右。三晋官印有“右司工”之官名。《古玺汇编》第九一号:“汪匋右司工。”

  • 司属寺少卿

    官名。见“司属寺”。

  • 壮达

    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意为“什长”。汉译为“护军校”。

  • 户科左给事中

    官名。明清户科之副长官。佐都给事中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(1391)设,左、右各一人,秩从八品。永乐中 (1403—1424) 改为从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 (1661) 沿设,左、右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