炮队科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宣统三年 (1911) 改隶军学处。掌拟炮队教育、训练、校阅之计划,审订炮队操法,核议炮队应用军械器具,考察学堂成绩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署名。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,宣统三年 (1911) 改隶军学处。掌拟炮队教育、训练、校阅之计划,审订炮队操法,核议炮队应用军械器具,考察学堂成绩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官名。麴氏高昌国仓部长官。职掌同尚书。员一人。参见“仓部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,与轻车将军等同班,代旧辅国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四班。陈沿置,改为拟五品,比秩千石。如加为武旅大将军,则
见“诏”①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见“朝上典官”。
官名。① 亦称户关关差。清朝户部榷关之主官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榷关监督,交地方官委员管理。继复旧制。五十三年 (1714) 后又陆续将部分榷关交地方督抚,驻防将军兼摄。或委道员,或委知府、或委
官署名。清朝内阁及吏部、礼部、兵部等中央各部院卿寺衙门所属办事机构。内阁设有满本房与汉本房。满本房掌校阅满文题本,收发、进呈与收藏实录等事; 汉本房掌收发通本与翻译满文等事。设满汉侍读学士、侍读、中书
唐朝内官淑仪、德仪、贤仪、顺仪、婉仪、芳仪合称。玄宗开元 (713—741) 中置,各 人,正二品,共掌教九御四德,率其属以赞后礼。六种女官的合称。即淑仪、德仪、贤仪、顺仪、婉仪、芳仪。《新唐书·百官
官署名。北宋末年置,掌以御前法式制造兵器,设提举官领之。南宋初沿置,设提举制造御前军器所一人,提点二人,下设提辖官、干办官、监造官、受给官、监门官等。辖东西作坊工匠五千人。高宗绍兴五年(1135)令隶
官名。唐朝内侍省太子内坊局次官,玄宗开元二十七年(739) 置,二人,从七品下。
武阶官名。宋政和中改守阙军将为守阙进义副尉, 秩未入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