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五代后梁始置,宋初因之。掌供应皇帝祭祀、 朝会、 巡幸、 宴享及内廷所需幕、 帷帐以及其他陈设之物。设勾当官,以京朝官、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
官名。北周置。分隶于前、左、右侍伯中大夫,统所部禁军。可作为起家之职。正三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 (581) 罢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三命。为低于前、左、右诸侍伯中大夫和侍伯中旅下大夫、小侍伯下大夫的掌禁兵之
官名。北周置。东宫司卫上大夫属官,佐其统率东宫卫士。正五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见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四○九《苏慈墓志》。
官名,掌管库藏的小官。《礼记·枟弓下》:“所举于晋国,管库之士七十有余家,生不交利,死不属其子焉。”注:“管库之士,府、史以下官长所置也。举之于君,以为大夫士也。”
官署名。即宗正寺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宗正寺。官署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宗正寺为司宗寺,以司宗寺正卿与司宗寺大夫为正副长官。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参见“
官名。即隋朝尚书省刑部头司长官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刑部司侍郎置,以区别于刑部次官侍郎之名。官名。隋初刑部司的主官为刑部侍郎,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,又改刑部郎为宪部郎。唐武德初沿置,三年(公元620
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始置,员二人,从七品上,掌供奉讽谏,隶门下省。天授二年(691)增至五人,其后除授颇为杂滥,有“补阙连车载”之讥。宋初多出领外任,或兼领别司,不专任谏职。太宗端拱元年(
见“内侍省”。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长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从一品,特简。掌总理部务,统率全国警政,筹议警察制度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尚书。官名。清末置,为巡警部的长官,见“巡警部”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冬官之属。周朝置。掌精工雕凿木器的工官。《周礼·冬官·考工记》:“刮摩之工:玉、楖、雕、矢、磬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