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设于元世祖中统四年(1263),掌内府宫殿营缮器物与工匠,受中书省剳。至元七年(1270),改器物局。
参见“度支部左丞”。
官名。战国赵置。掌收田赋租税的官员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 “赵奢者,赵之田部吏也。收租税而平原君家不肯出租,奢以法治之,夺平原君用事者九人”。掌收田租税的官吏。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赵奢者
官名。即吏部尚书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吏部尚书。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,改吏部尚书为司列太常伯。咸亨元年复旧。见《通典·职官五·吏部尚书》,参看“吏部尚书”条。
辛亥革命时县的军政首长。其时县级机构各地设置不一,有的以军人为首,如四川省奉节县以司令为首,下设民政部、财政部、交涉部、参谋部。有的以文官为长官,如江苏省溧阳县以民政长为首,下设总务、主计、学务、实业
官名。即提点刑狱,简称“提刑”或“宪”。北宋太祖开宝五年(972),遣常参官分往诸路,相度田土苗稼,点检采访公事。九年,复遣朝臣至江南道采访。太宗端拱元年(988),改于诸路转运司置提点刑狱,掌本路司
官署名。春秋战国置。管理闾里文件档案之所。《礼记·内则》:“宰告闾史,闾史书为二,其一藏诸闾府,其一献诸州史。”
官名合称,即郡守、郡尉、郡监。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:“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,郡置守、尉、监。”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监御史,秦官,掌监郡。”上文“守、尉、监”之“监”,即“监御史”之简称。
街坊的公役。唐置,唐张鷟《朝野佥载》说:“上寝堂两间,有三殡坑,皆埋旧县令,(路敬)潜命坊夫填之。”
原指君主的旁侧,借指近侍之臣。《公羊传·定公十三年》: “荀寅与士吉射者曷为者也?君侧之恶人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