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简称左谕德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始置太子左、右谕德各一员,分隶左、右春坊,正四品下,掌以道德教谕太子。其后时有废置。睿宗景云二年(711) 定置不废,职比散骑常侍。宋朝不常置,每立太子则随
官署名。元置于诸路,专管本路军队。管军在千以上者为上万户府,设达鲁花赤一人,万户一人,俱正三品,副万户一人,从三品。管军五千以上为中万户府,设达鲁花赤、万户各一人,俱从三品;副万户一人,正四品。管军三
官名。见“禁烟总局” 。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五载(756)置,都统朔方、河东、河北、平卢等节度兵马,以平定安史之乱,代宗大历八年(773)罢。昭宗天复三年(903)以后复改所置诸道兵马元帅为之。
官名。隋朝太子门下坊内直局次官,置二员,从六品。唐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内直丞,隶太子左春坊。
汉代民间,百家为里,里的长官称里魁,里下有“什”,什掌十家,其官也称“什”,什下为“伍”,其官也称“伍”,“伍”掌五家。五家互相监察,五家有何善、恶之事,“伍”便去向监官汇报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·里
官署名。清末法部八司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办理赦典,颁降条款,清理广狱,并复核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、湖南、湖北刑事民事案件。置郎中三人,员外郎四人,主事五人。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法
尚书省殿中、吏部、金部、左民、中兵五都令史合称。两晋以来置尚书都令史八人,佐尚书左、右丞监督诸曹尚书、尚书郎。权任虽重,用人常轻。南朝梁置五都令史分监诸曹,武帝天监九年(510) 诏: “尚书五都,职
即“丹书铁契”。明制,铁券可世代相传,故称。参见“丹书铁契”。
明代任用官员方式之一。官员家居被召, 因需缺而预补者, 称为添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