找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行司徒事

行司徒事

代行司徒之职。《后汉书·邓禹传》:“中元元年,复行司徒事。从东巡狩,封岱宗。”司徒即丞相,掌助天子理万机。参看“司徒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雄威军指挥使

    军官名。宋代殿前司所属有雄威军,军置都指挥使;军下设若干指挥,每指挥置指挥使。见《宋史·兵志一》。

  • 除补

    北洋政府军官、军佐任用方式之一。凡陆军军官、军佐学校(留学外国同)毕业生见习期满,成绩合格者,按兵科授予少尉(或同等官)称为除补。

  • 部刺史

    官名。即刺史。汉朝刺史分部,故名。详见“刺史”。官名,即刺史,也称牧。汉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,掌奉诏条察州,秩六百石,员十三人。成帝绥和元年更名牧,秩二千石。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刺史,元寿二年复为牧。东

  • 司御上士

    官名。北周置。《元智墓志》建德五年(576)四月“迁为司御上士。”(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五一)正三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府属不详,秩正三命。参见“典驭下大夫”。

  • 郡学博士

    学官名。北齐置,《北齐书·儒林传序》说:“齐制,诸郡并立学,置博士、助教授经。”北周州县均置博士,郡学似亦有博士,唯未见记载。

  • 明法科

    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汉代以明法为察举的科目之一,唐以明法为科举的常科,属于法律科目。试律七条,令三条,全通为甲第,通八为乙第。五代时明法科或停或复, 宋于雍熙二年(公元985年)置明法科,兼习三小经。景

  • 厘务官

    官名统称。即宋朝各地专管财务的官员,如诸路提举茶盐、茶马、坑冶、市舶司及诸州茶盐酒税场务、征输、冶铸监当官等。

  • 帐内都督

    官名。北魏末及东、西魏置。统领主帅左右的侍卫军士,东魏中外府、西魏大丞相府皆设。《北齐书·綦连猛传》:“(元象)二年(539),除平东将军、中散大夫。其年,又转中外府帐内都督。”官名。北魏置,为州军府

  • 大鹰军详稳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有鹰军、铁鹞军之名,皆取其迅疾之意。详稳司即统帅本军衙署,以详稳为长官。

  • 宣信中郎

    官名。三国蜀置。董恢以此职副昭信校尉费祎使吴。见《三国志·董允传》裴松之注引《襄阳记》。官名,三国蜀置,为出使他国时官职身份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董允传》:“恢年少官微,见允停出,逡巡求去,允不许。”注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