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郡掾史
州吏名。北齐司州置,地位在部郡从事之下,职掌则同。参见“部郡从事”。
州吏名。北齐司州置,地位在部郡从事之下,职掌则同。参见“部郡从事”。
官制术语。即在金质的印柄上系有紫色的绶带,其文作“某官之章”。简称金紫。标志较高官阶。晋、南朝规定: 三公、诸开府位从公者,三品以上将军皆假金章紫绶,公侯五等及贵嫔、夫人、贵人亦假金章紫绶,唯郡公假金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京官充任,为馆阁职事之一,掌校勘书籍,通常不许带职补外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哲宗元祐(1086—1093)中复置。
臣下使用的礼乐超越礼制的规定。《谷梁传·隐公五年》:“舞夏,天子八佾,诸公六佾,诸侯四佾,初献六羽,始僭乐矣。”。
官名。金置,为太子属官,正八品,掌承奉赐茶及酒果之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詹事院》。
参见“南院大王”。
官名。南齐置,属尚书省,管理宫廷用马。
军事指挥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在抗日战争以前作战部队的编制,合若干军为一路,各路军以数字排列,其指挥官称为某路军总司令或总指挥。
官名。明宣德中置,见“督运侍郎”。
宦者官署。北齐置,属长秋寺园池属。设丞。
宫廷给使名。辽置。属牌印局。见“著帐局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