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百弄
广西瑶族聚居区之一。位于今都安瑶族自治县境西北,东界下坳、保安,西临红水河,南邻都阳、雅陇,北接板升。广西有名石山区,人们只能在狭谷或盘谷即所谓“峒场”种植庄稼和建立居民点。传说瑶族迁入此地已有三四百年的历史。壮族土官势力深入这一地区后,曾委任瑶族头人当“总管”。1916年当地最后改土归流,但“总管”依然保留。直到1936年把当地划为弄鸡、弄莫、弄甲、拉雅、保上、上花弄、下花弄7个团,改“总管”为“团总”,7个团共辖700多个峒场,“峒”壮语称为“弄”,故名。
广西瑶族聚居区之一。位于今都安瑶族自治县境西北,东界下坳、保安,西临红水河,南邻都阳、雅陇,北接板升。广西有名石山区,人们只能在狭谷或盘谷即所谓“峒场”种植庄稼和建立居民点。传说瑶族迁入此地已有三四百年的历史。壮族土官势力深入这一地区后,曾委任瑶族头人当“总管”。1916年当地最后改土归流,但“总管”依然保留。直到1936年把当地划为弄鸡、弄莫、弄甲、拉雅、保上、上花弄、下花弄7个团,改“总管”为“团总”,7个团共辖700多个峒场,“峒”壮语称为“弄”,故名。
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。见“撒花钱”(2492页)。
?—1850清代彝族土司。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(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)长官都太凝之孙。道光七年(1827)袭祖父之职。在任期间,为政较开明,时称其“薄赋敛,课农桑,勤耕读,开草莱,
1245—1317元代景教徒。汪古部人。贝尼尔之子。至元十五年(1278),偕苏马从大都(今北京)出发,往耶路撒冷朝圣。途经霍山、宁夏、和阗、喀什噶尔、呼罗珊至巴格达。一度驻留于阿德比尔附近的圣马·米
奚(又作库莫奚)族五部族的统称。又称奚五部。不同时代各部名称有所不同。史载有三种:①据《周书》:“库莫奚,※鲜卑之别种也。其先为※慕容晃所破,窜于松漠之间,后种类渐多,分为五部:一曰※辱纥主,二曰※莫
县名。在内蒙古自治区东部,赤峰市西北。原为昭乌达盟巴林左、右2翼旗地。清光绪三十三年(1907),因土地放垦,外来垦户日多,析置此县,属直隶赤峰州。民国时属热河道,现属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。
见“蓝市城”(2316页)。
金代官用足百用钱。大定二十年(1180),金修建上京内所,购买民间物资,经常不立即付钱,付钱时也是以80当100付给,谓之短钱。而官府或官员用钱则足百,谓之长钱。后采纳斡鲁补谏言,官私所用钱皆以80为
见“北上黄蛮”(533页)。
藏语“mang po rje”之音译,意为“众人长者”、“众人之王”或“众人之尊者”。系对吐蕃地方领袖人物的尊称,后成为人名组成部分。在唐代吐蕃大臣中多见有此称谓,冠于名前,以示其尊。亦有专以此为名者
书名。亦名《北虏风俗》。明朝兵部尚书萧大亨著。成书于万历二十二年(1594)。书前有作者自序,正文由匹配、生育、分家、治奸、治盗、听讼、葬埋、崇佛、待宾、尊师、耕猎、食用、帽衣、敬上、禁忌、牧养、习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