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兰奚
见“孛兰奚”(990页)。
见“孛兰奚”(990页)。
见“康国”(2100页)。
详见“塘波且万户”(2312页)。
1647—1721清朝大臣。满洲正黄旗人。富察氏。尚书济席哈孙。康熙二十四年(1685),由户部郎中兼佐领迁大理寺卿。三十五年(1696),奉命往山东经理闸河,任内封闸蓄水,启闭以时,益于漕运,受康熙
1878—1888清代内蒙古最大活佛章嘉呼图克图五世(一作六世)。又译作罗藏也摄丹丕嘉磋、业希丹毕嘉索等。加佛教传说的13位先世,亦作第十八世。一说土族,一说藏族。生于西宁附近之多隆基(一作多尔古)地
即开通之意。指张骞出使西域,开拓汉通西域的道路,沟通内地与西域间政治、经济和文化交流这一史事。司马贞《索隐》谓:“西域险境,本无道路,今凿空而通之也”。
明代四川土司名。洪武六年(1373)十二月,合天全、六番二招讨司置。秩从五品。治所在今四川天全。初,以前土官高英、杨藏卜为正、副招讨。是年,高英遣子敬严等入朝贡方物,洪武帝赐以文绮、龙衣等。二十一年(
旧厅名。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南部,京包铁路纵贯,南临长城,邻接山西省。明为大同及阳和、天城二卫边外地,嘉靖(1522—1566)后入西土默特蒙古。清康熙十四年(1675),徙察哈尔蒙古之一部居此
女真语音译。亦作“辟刺”, “江”、“河”之意。如“撒合辇必刺”、“斡底必剌”、“忒黑辟剌”等,皆为河名。金代女真人有以所在江河、山(女真语曰“阿邻”)命猛安或谋克名的习俗,故史书中常见某人为某必剌或
官名。明代正式改称县令为知县,作为一县之长,负责主持一县事务。秩正七品。广西、云南、贵州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县,亦如之,任命当地豪酋、头目为土知县,颁给铜印、敕书,赐以冠带,一般准世袭。因其故俗,附辑土民
元朝官员。吐蕃族。元世祖时任乌思、藏、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宣慰使。尚书右丞相桑哥兼任宣政院使期间,曾对乌思、藏地方(今西藏自治区)军政事务多有建树,著有政绩,多次受奖赏。至元二十五年(1288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