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林
即“物林”(1441页)。
即“物林”(1441页)。
布朗语、傣语音译。意为“血亲集团”,即家族或家族公社。由一男性祖先繁衍的数代子孙及其妻子所组成。解放前不同程度地保存在布朗、傣族社会。家族有家族长,由长辈担任。一些家族有家族田,在家族中分配使用,为同
见“塔娃”(2156页)。
东北古族名、国名。亦作大莫卢、达末娄。始见于《魏书》,但学术界认为《晋书》中的寇莫汗是其异译,为同一共同体。一说其名为※“橐离”之缓读。源出※北夫余,但出自其中何支认识不同,一说是汉至晋史书有传的夫余
见“槐因亦儿坚”(2312页)。
约明万历二十五年(1597)前后,今云南耿马县境内设有三个傣族土司:勐缅长官司,土长官奉氏;勐撒巡检司,土巡检罕氏;双江县境内设有勐勐巡检司,土巡检罕氏。明谢肇淛《滇略》,称三土司为“三勐”,遂相沿为
金代契丹小字、汉字合璧刻石。石刻上圆下方,现仅存右上角,不及全碑四分之一。所刻内容与唐乾陵无字碑上所刻《※郎君行记》相同,额题残存“大金皇弟都统经略”8字,大都磨平,仅“大”、“都”2字隐约可辨。碑文
契丹语,一地方单位名称。为※宫卫制(斡鲁朵)下一※抹里(相当于“乡”,或“乡”下一级单位)名。终辽之世,共置十二宫一府,十二宫下均设抹里。纠里阐为辽太祖※弘义宫下之一抹里。
?—779唐代回纥汗国第三代可汗。又作牟羽可汗。名移地健。药罗葛氏。※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磨延啜次子。唐乾元元年(758)娶仆固怀恩女。次年父卒,嗣立,建号爱登里罗汨没密施颉登密施合俱录毗伽可汗(译意为
见“拓跋诘汾”(1360页)。
又称“社寮”。明清时台湾高山族村社的政治和宗教活动中心。类似内地之村公所。“番社”土官、土目、通事常在此议事和裁决社内各种纠纷,遇有重要事务,则传集社众在此商议,故《东番记》载:“议事必于公廨”。村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