乌罗龙干等处长官司
见“乌罗府” (334页)。
见“乌罗府” (334页)。
土家族婚姻习俗。也称坐床或填房。女子丧夫,必嫁其夫兄或弟。故有“兄纳弟妻,弟配兄嫂”之谚。属“兄终弟及”婚俗。汉族亦称妇女丧夫再醮为“填房”。
藏传佛教(喇嘛教)寺院。藏文作“mu yu dgon pa”,即“木如寺”,转译为“木鹿寺”。在今大昭寺北部不远。唐时为吐蕃佛殿。迄今犹存。楼高四层,小而精。后改为格鲁派(黄教)高僧德珠呼图克图驻锡地
即“呵呢呐”(1388页)。
见“痕德堇可汗”(2104页)。
见“树敦城”(1578页)。
清代汉人与台湾高山族人互市的称谓。一般在每年夏秋时进行,以物易物,即汉人以珠、布、盐、铁等物向高山族人交换鹿脯、鹿茸、各种兽皮及水藤、通草等土产。
见“移剌元臣”(2067页)。
见“罗桑旺秀噶桑嘉措”(1425页)。
渤海王国置。为南京南海府睛州辖县之一(一说为州附郭县)。县治故址有说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西北旧津里;旧有依《辽史》误指在辽宁海城县境。辽灭渤海后,其民与睛州所属大多被辽迁至今辽宁海城县附近,置嫔州(治
清代藏族土司,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嘉绒地区。其祖阿丕原为杂谷土舍。乾隆十三年(1748),土舍杂旺随清军征金川有功,授长官司,嘉庆元年(1796),土司根噶斯丹增姜初,曾随军镇压苗众。土司尔拉瓦死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