僧差
旧时藏区差役名。藏语称“扎差”或“扎加”。又称喇嘛差。唐吐蕃时曾有过“三户养僧”或“七户养僧”制,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。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。大约清季中晚期,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,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,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,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,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,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,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。多子者多出,四子家庭第二、四子同时出家。以为制度。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,入寺实为寺院农奴,多从事苦役。解放后渐废。
旧时藏区差役名。藏语称“扎差”或“扎加”。又称喇嘛差。唐吐蕃时曾有过“三户养僧”或“七户养僧”制,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。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。大约清季中晚期,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,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,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,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,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,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,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。多子者多出,四子家庭第二、四子同时出家。以为制度。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,入寺实为寺院农奴,多从事苦役。解放后渐废。
?—456北魏将领。字元兴。安定安武(今甘肃镇原县西南)人。匈奴破六韩氏(后改韩氏)。常山太守破六韩耆之子。善骑射,年17,随太宗征丁零翟猛,为中军执幢,升虎贲中郎将。后从世祖征夏国赫连昌,以功赐爵蒲
1645—1701清朝将领。满洲正白旗人。栋鄂氏。内大臣鄂硕之子。年十四,袭三等伯。康熙十三年(1674),随安亲王岳乐率军征讨“三藩”叛乱,转战江西、湖南。师还,因功擢领侍卫内大臣,列议政大臣。二十
见“玉木忽儿”(476页)。
满语音译。清代八旗满洲、蒙古、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。分三等。后金天命五年(1620),分世爵之一—副将为三等。天聪八年(1634),遵满洲旧俗,统改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,以一、二、三等副将对等改称为一、二
裕国族喇嘛教寺院之一。位于甘肃省肃南县城西北约35公里处,建于清雍正十一年(1733)。有经堂81间及绘塑佛像等。乾隆五十一年(1786),增建佛化堂11间,广度茶房10间,门楼3间,建筑巍峨,所在林
见“萧阳阿”(1993页)。
唐代招抚契丹所置州名。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(648),契丹大贺氏部落联盟首领窟哥举部附唐,唐置松漠都督府,以大贺氏八部之一伏部分置为赤山和匹黎二州,以原部辱纥主(部落首领)为刺史以统之,隶松漠府。武则天
独龙语音译,意为“鱼子口”。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各家族公社固定的捕鱼场。独龙族地区各家族公社均有自己的区域,每个家族在自己区域内划出归家族公有的捕鱼区,各家族成员只能在本家族的捕鱼区内捕鱼,并规定捕鱼
藏族古部族名。见于《元史·世祖纪》。元代分布于威州(属宣政院辖地,在今四川阿坝地区汶川一带,治汶川县西北)山谷燔。元至元四年(1267)五月,受招归附,赐以玺书、金银符。十一族各族部名称史籍失载。
即“烘和罗鄂笼”(1927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