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。参见“六曹”(382页)。
清代新疆吐鲁番封建主。维吾尔族。吐鲁番总管※莽噶里克子。乾隆二十一年(1756),奉父命进京朝觐,请编设旗队,受清廷厚遇。嗣因父随准噶尔部辉特台吉巴雅尔叛,杀宁夏将军和起,为哈密贝子玉素布等擒献于清。
唐代设置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。高宗永徽(650—655)年间(一作显庆四年,659),以康国萨末犍城(今中亚撒马尔罕)置。以其王为都督,职位世袭。隶安西都护府管辖。
?—1273或1274察合台汗国第七代汗。一译聂古伯。孛儿只斤氏。撒巴之子。至元七年(1270,一说九年),被海都拥立为汗。因八刺汗及阿鲁忽汗诸子不服,内乱迭起,长期争战。十年(1273),引兵与海都
即“阿史德奉职”(1234页)。
见“吉美其美”(684页)。
见“赤狄”(1011页)。
行政区划名。明置。元为普定府,后改普定路,属云南。明洪武(1368—1398)初为普定府。十六年(1383),改为安顺州,隶四川。正统三年(1438),改属贵州。万历(1573—1620)时改军民府,
见“野狐岭”(2045页)。
书名。贵州地方志。亦名《黔中纪闻》。8卷。清张澍(字伯瀹,甘肃武威人,汉族)撰。为作者在嘉庆道光间出任贵州玉屏、遵义等地知县时所作。因体例多仿田雯的《黔书》,故名。内容记贵州地理、治乱、掌故、古国、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