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卓传
书名。维吾尔文。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·萨迪克·喀什噶尔作。成书于1768—1769年。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,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。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,俘伊斯玛伊勒汗,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,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,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。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。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:哈特曼译注本,沙敖节译本和收入《俄国人在中亚》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。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《民族史译文集》汉译文,据沙敖本转译。
书名。维吾尔文。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·萨迪克·喀什噶尔作。成书于1768—1769年。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,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。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,俘伊斯玛伊勒汗,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,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,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。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。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:哈特曼译注本,沙敖节译本和收入《俄国人在中亚》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。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《民族史译文集》汉译文,据沙敖本转译。
见“弘旺”(644页)。
古山名。所指无定论,有在今辽河东、西两说。主东说者认为,时东北地区有天门岭二,一为新旧唐书《渤海传》记大祚荣被唐军穷追所越之天门岭,具体所在或说为今黑龙江省东南境之张广才岭,或说是辽宁、吉林省交界处之
回族族谱名。初辑于明万历四十七年(1619),由蒲氏之八世孙蒲携南与其子孙共同编修。清道光二十八年(1848)、咸丰五年(1855)、光绪七年(1881)、三十三年(1907)五次重修。1913年付印
高句骊国官号。见于《北史》、《周书》、《隋书》,列为高句骊国12等级(《周书》加※“褥萨”为13级) “大官”中的第十级,位于※“小使者”之下,※“翳属”之上,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。其他正史皆不载。新旧
即“交州”(875页)。
清代西藏志书。以记载西藏地区为主兼及甘、青、川藏区。清光绪二十一年(1895),袁昶以写本刊入《渐西村舍丛书》。始渐流传。原书不著撰者姓名及成书年代。据考著者为※和瑛(?—1821) (一说作者为松筠
书名。波斯文称Jami‘ al——Tawarikh,又译《集史》。波斯哈马丹人,伊儿汗国宰相拉施特(Rashid al—Din Fadl Allah)奉旨主编。分3部,第一部蒙古史,3卷;第二部世界史
藏语音译。西藏贵族家族之一。庄园在藏绒上部地区,为18世纪后藏三个军官世家之一。家族成员中身致通显者有:达阳台吉班丹旺结,在康熙五十六年(1717)准噶尔占领西藏期间,曾助受难之颇罗鼐。雍正六年(17
郡名。又称“朱崖”。汉元鼎六年(前111)平南越后置,为海南岛设郡县之始,因其地岸边产真珠故名。领玳瑁、紫贝、苟中三县,辖境相当于海南岛东北部地,治所在后来琼山东南之瞫都。初元三年(前46)废。三国吴
位于今新疆尼勒克县南约3公里天山深处、喀什河南岸。已发现现存古代采矿竖井10余处,冶炼遗址1处。矿洞竖井内有大量支架圆坑木及大量采矿、碎矿用石器。冶炼遗址发现有经过粗炼的圆龟背形铜锭,以及矿石、炉渣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