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定金川告成太学碑文
碑铭。乾隆十四年(1749)清高宗弘历撰文。碑文主要记述大金川土司莎罗奔袭土司职,雍正元年(1723),因军功授金川安抚司;十二年(1747),侵扰邻近诸土司,抗拒清军;十四年(1749),为清将岳钟琪所破,及投降的经过情由。对研究金川事件有一定参考价值。
碑铭。乾隆十四年(1749)清高宗弘历撰文。碑文主要记述大金川土司莎罗奔袭土司职,雍正元年(1723),因军功授金川安抚司;十二年(1747),侵扰邻近诸土司,抗拒清军;十四年(1749),为清将岳钟琪所破,及投降的经过情由。对研究金川事件有一定参考价值。
见“姚苌”(1772页)。
元朝封爵。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,授驼纽金印。至大四年(1311),迭哥儿不花受封。
藏族地区葬俗中最高的一种葬式,佛教有名望的活佛和僧侣死后处理遗体的一种方法。起源于原始佛教以塔安置佛舍利之俗。其葬法:(1)较为普遍的是将火化的骨灰埋在砖塔内。(2)将骨灰盒或部分遗骸放在“灵塔”之塔
爵名。清代宗室封爵中末等之称。秩视武职正四品。顺治六年(1649),始立此爵,位居九爵(崇德元年、1636创设)之末※奉国将军之后。十年(1653),定奉恩将军子孙世袭此爵。乾隆十三年(1748),列
?—1703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。又称丹津阿喇布坦、都噶尔阿喇布坦。绰罗斯氏。※巴图尔珲台吉弟墨尔根岱青曾孙。初游牧于科布多等地,为噶尔丹倚任。噶尔丹在乌兰布通、昭莫多为清军战败后,见噶尔丹势孤,与
见“耶律良”(1301页)。
藏语音译,意为“封地文书”。旧时中央封建王朝、西藏地方最高统治者或上级封建领主发给下属领主的领地凭证。上写明该领地上的百姓和山、水、林、草等亦归该领主世代占有,他人不得侵犯等等。除该领主触犯统治者利益
1458—1528明代官员、经学家。字士希,号东园。回族。先世默伽(今沙特阿拉伯麦加)人。东来后,占籍永平(治所在今河北卢龙县),明初高祖金洵徙居江苏江宁(今南京),遂定居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
唐代八诏之一石和诏首领。乌蛮。原居石和城(今云南大理市东南凤仪镇附近),后遭南诏攻击,退居剑川(今云南剑川县城南)。因屡遭南诏侵扰,便同石桥诏首领※时傍诣神川都督处,求自立为诏。谋泄,时傍被杀,罗识北
西夏学校的一种。仁宗人庆元年(1144),立于禁中,凡宗室子孙7岁至15岁皆得入学。设教授。仁宗与皇后罔氏时为条教训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