敦珠批结
清代后藏僧官。又作敦珠策忍。藏族。初任扎什伦布寺之业尔仓巴。道光五年(1825),因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,仅止商卓特巴一人管理不周。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向清政府奏准赏其四品顶带,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。
清代后藏僧官。又作敦珠策忍。藏族。初任扎什伦布寺之业尔仓巴。道光五年(1825),因扎什伦布寺僧众事务颇繁,仅止商卓特巴一人管理不周。七世班禅丹白尼玛向清政府奏准赏其四品顶带,为扎什伦布寺第一批五品以上僧俗官员赏有顶戴者之一。
清末抗法英雄。广西宁明县北江人。壮族。同治四年(1865)曾参加吴亚终领导的壮族农民起义军。起义失败后参加刘永福组织的黑旗军,任前营管带。十二年(1873),法国上尉安邺率侵略军攻占越南河内。随刘永福
地名。简称乌拉。位于今吉林省西北部。清顺治初年设城。城在松花江东。城周15里,4门。内有小城,周2里,东西各1门。中有土台,高8尺,周百步,为清代较早设城之一。旧为乌拉贝勒布占泰所居。康熙四十二年(1
即“翁衮”(1895页)。
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。设管理案、卷经书1人,小写4—5人。吏房掌办官员升降调补各事;礼房掌办驻藏大臣到任、接印、视事礼仪,祭祀封、开印信,及缮写各式礼则。宣统(1909—1911)年间,经驻藏大臣
清代四川彝族土司名。其先人为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土著。所部宋代称“沙马部”,或作“沙麻部”、“沙骂部”。元、明以来,迭为雄长,清初首领绝嗣,由贵州水西彝族安邦彦后裔入赘继承,又称沙马安家。康熙四
位于新疆民丰县尼雅遗址西北3公里处。1959年发掘。为东汉时期夫妇合葬墓。棺木为胡杨木制成木箱,有短木腿4条。墓主已成腊尸,所着丝衣、织花、刺绣极精致,服饰具有特殊民族风格。随葬品有铜镜、木梳、弓箭、
?—前135故匈奴王。一作子军,汉景帝中元三年(前147),率众归附汉朝,封安陵侯,赐食邑1550户(一作1517户)。武帝建元六年(前135)病死。
唐代突厥族葛罗禄部西支首领。其部原游牧于北庭西北、金山以西地区。因地处东,西突厥间,常视其兴衰附叛。永徽(650—655)初附唐。开元(713—741)初,葛罗禄部遣使入唐。天宝十二年(753)率军助
清代阿尔泰特别区官职名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以科布多帮办大臣改置,驻衙于阿尔泰(今新疆阿勒泰县)承化寺。辛亥革命后,改称办事长官,归中央政府直接管治。辖境东西2000余里,南北1000余里。有新土
勿吉官员。又作俟力归。勿吉族。北魏景明四年(503),奉命使魏朝贡。自是迄正光年(520—525),勿吉朝魏贡使不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