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。又作香、香卓万户。世祖至元二年(1265),国师(后升号帝师)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(今西藏萨迦县),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、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。约五年(126
官府强行购买民间货物的措施。源于唐、宋,金、元沿之。元代,凡军用马驼、料草,宫廷所用缎疋、皮货等,均按户等高下,田产多寡分摊,诸色户与民均当。军、站户一度获免,以钱助民和买。其制弊端甚多,由于官府给价
古郡名。隋大业(605—618)初,改庸州置,治所在盐水县(今湖北长阳西)。义宁二年(618),改为施州(今湖北恩施县),土家、苗等族先民居此。
唐贞观年间(627—649)太常乐工。疏勒(今新疆喀什一带)人。妙解琵琶,作胜蛮奴、火凤、倾杯乐三曲,声度清美,深受太宗喜爱。高宗(649—683年在位)末,其技逐盛。又为五弦琵琶名手,始用手弹(原以
彝语音译。意为由主子配婚安家后的奴隶。解放前,四川凉山普雄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,对瓦加(阿加)的称呼。此等级,每逢年节及主子家有婚丧喜庆等事,每户必须给主子交纳半个猪头及酒、鸡、牛、羊、布之类(牛是几户
书名。元郝经(1223—1275)撰。39卷,附录1卷。经,泽州陵川(今属山西)人,字伯常。曾为忽必烈藩邸文臣和中统建元,采用汉法的重要谋士。学问文章,甚有根底,可与其师元好问比肩。集中所收《东师议》
①(?—1725)清代蒙古王公。阿巴噶部人。博尔济吉特氏。元太祖※成吉思汗异母弟※别里古台后裔,郡王沙克沙僧格次子。初授二等台吉。康熙二十九年(1690),从清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于乌兰布通(今内蒙古赤
见“巴尔楚克” ②(413页)。
见“耶律撒剌”(1323页)。
见“纳若”(1266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