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泰萨
明代东蒙古阿苏特部塔布囊(女婿)。一称大哥子。据传为明英宗子。据蒙文史籍《蒙古源流》等载,正统十四年(1449),明英宗为瓦刺所俘,交由阿苏特部领主阿里玛丞相(阿鲁台子)监护,配其女摩罗札嘎图,生朱泰萨(一译朱太子)。英宗南归后,与其母留居蒙古,并成了阿苏特部女塔勒拜之婿。英宗等归后讳言此事,故汉文史料无载。据清圣祖康熙云:“(英宗)在沙漠,曾生一子,今其裔孙,尚在旗下”。
明代东蒙古阿苏特部塔布囊(女婿)。一称大哥子。据传为明英宗子。据蒙文史籍《蒙古源流》等载,正统十四年(1449),明英宗为瓦刺所俘,交由阿苏特部领主阿里玛丞相(阿鲁台子)监护,配其女摩罗札嘎图,生朱泰萨(一译朱太子)。英宗南归后,与其母留居蒙古,并成了阿苏特部女塔勒拜之婿。英宗等归后讳言此事,故汉文史料无载。据清圣祖康熙云:“(英宗)在沙漠,曾生一子,今其裔孙,尚在旗下”。
西夏大臣。党项族。仁宗时殿前太尉讹罗绍先弟。官居殿前马步军太尉。乾祐三年(1172)四月,被派遣与枢密直学士吕子温、匦匣使芭里直信赴金朝贺金世宗上尊号。六年(1175)十二月,以兴庆尹官职受命与翰林学
见“部族官”(1905页)。
景颇语音译,意为“官家之婿”。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社会中对“百姓”等级娶“官种”等级之女为妻者之称谓。从前在景颇族“山官制”社会中,人们被划分为“官种”、“百姓”、“奴隶”3个等级,实行严格的等级内婚制
?—1868清朝宗室。满族,爱新觉罗氏。宣宗※曼宁第八子。道光三十年(1850),文宗奕即位,封钟郡王。咸丰十一年(1861),穆宗载淳即位,免宴见叩拜,奏事书名。同治三年(1864)
完颜部首领之一。女真完颜部人。居邑屯村。国相※雅达之子。曾辅佐金景祖乌古迺理政。辽咸雍十年(1074),劾里钵(世祖)继任部落联盟长后,因怨劾里钵迫令雅达让国相位给其弟颇剌淑,与兄弟散达阴结劾里钵叔父
见“骨咄”(1660页)。
见“卡班巴伊”(547页)。
明代蒙古翻译家。亦名巴彦巴格什。兼通印、藏、蒙三种语文。万历六年(1578),在青海※仰华寺大法会上,为第三世达赖喇嘛索南嘉措和※俺答汗作蒙藏语翻译。因译佛经及担任通事有功,在法会上被达赖喇嘛封为“阿
即“陶新春”(1960页)。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亦作费雅河卫。永乐八年(1410)二月,法因河等处女真首领秃刺等来朝,以其居地置卫,与古木河等2卫同时设立,以秃剌等为指挥。十年(1412)三月,兀速麻河等处女真首领把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