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札萨克旗
见“土尔扈特南前旗”(73页)。
见“土尔扈特南前旗”(73页)。
蒙古国宗王。又译玉龙塔失、玉龙塔思、玉龙罕。孛儿只斤氏。宪宗*蒙哥第三子。中统元年(1260),拥阿里不哥即位于和林(今蒙古国哈尔和林)西,与在上都(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)称帝的世祖忽必烈对峙。
藏语音译,意为“审判衙门”。原西藏地方政府所属专管调查和判决世家、贵族、寺院等上层人物诉讼的司法机关。设僧俗官员主管。
苗族习惯法规。苗语称“勾榔”,“榔”意为“公约”。内容包括:对农业生产的规划,债务纠纷的调解,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。如正月挖田、挖土;二月犁田;三月施肥、撒秧谷;四月五月插秧;六月薅秧除草等;偷
兼管右翼左旗。清外蒙古诸旗之一。牧地有博格尔诺尔。东至哈喇陀罗海接辉特旗界,西至杭噶图接本部右翼前旗界,南至巴善接赛音诺颜部左翼右旗界,北至乌哈尔和硕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。有佐领3。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
?—1675清初将领。满洲正黄旗人。那木都鲁氏。崇德三年(1638),以闲散隶骁骑营,随睿亲王多尔衮征明,越北京,攻山东济南府,先登克城,赐号“巴图鲁”,授三等轻车都尉。六年(1641),随军围锦州,
蒙元时期蒙古官名。又译“嫩秃赤”、“嫩秃兀赤”、“嫩秃兀臣”。《元朝秘史》解为“管营盘的”。蒙古语“嫩秃黑”(即“奴都”,汉译“农工”),意为“营盘”、“牧地”,“赤”意为“司事人”,即管理营盘者。宋
见“多博伯克”(852页)。
古郡名。秦汉之际南越赵佗并安阳王地置。汉元鼎六年(前111),武帝灭南越国后归汉,仍置此郡。治所羸(今越南河内西北)。辖境相当于今越南北部,为骆越人聚居地之一。东汉至南朝时治所移至龙编
见“察拉克”(2473页)。
清外蒙古诸旗之一。牧地东至库图勒布拉克,西至库布色固勒,南至那棱图勒布尔,北至巴勒齐尔山。有佐领1。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。康熙三十一年(1692),札萨克多罗郡王善巴从子阿哩雅来归,授一等台吉兼札萨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