洮尔河卫
见“塔儿河卫”(2159页)。
见“塔儿河卫”(2159页)。
书名。波斯文称Jami‘ al——Tawarikh,又译《集史》。波斯哈马丹人,伊儿汗国宰相拉施特(Rashid al—Din Fadl Allah)奉旨主编。分3部,第一部蒙古史,3卷;第二部世界史
内蒙古地方县志之一。集宁县知事杨葆初撰写。线装4卷,约3万字。卷1疆域、县城、营缮、田赋、户口、乡村、军队、司法、学校;卷2商务、交通、山川、物产、职官、人物;卷3文艺上;卷4文艺下。该书对了解和研究
唐代室韦诸部之一。亦称山北部。由隋以前的北室韦分解而来。《旧唐书》称该部位于※那礼部东北,具体所在有三说:一说在今大兴安岭萨起山以北的诺敏河流域,或说在大兴安岭北端伊勒呼里山北(东)今黑龙江省呼玛与爱
即“可敦”(491页)。
1897—1944近代裕固族著名宗教首领。喇嘛教堪布(僧职名称)爱国人士。本名罗桑青利嘉木措,今甘肃肃南县人。抗日战争时期,积极宣传抗日,提出“守边御侮、守土有责”,认为“护教救国皆大事,而救国尤重于
金代杂税之一。金代发行纸币交钞,贬值后即发行一种新币以代旧币。钞法屡变,随出随废,制纸币之桑皮故纸皆取于民。至兴定元年(1217)五月,桑皮故纸已甚难得,遂令计价,作为一种附加税向百姓征收,但限于征收
白族古代史书。亦作《僰古通记》、《僰古通纪》,简称《白古通》,《僰古通》、《白古记》。作者、卷数不详。约成书于宋代大理国时期。以白文著述。主要记载唐、宋时期有关南诏、大理国的神话传说故事,白族的起源和
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宗教法官。一译哈毕吐拉。和田人。初曾赴麦加朝圣。咸丰七年(1857)归国。同治三年(1864),乘库车爆发农民起义之机,与和田阿奇木伯克子海孜那奇勾结,举事,被举为“帕夏”(王)。引兵
?—1432※东察合台汗国第八代汗。《明史》称别失八里王。蒙古族。※黑的儿火者之孙,失儿阿里之子。1417年弑※纳黑失只罕汗,被※朵豁剌惕部※异密※忽歹达拥立为汗。统治时期,由于瓦剌势力向西发展,入据
壮族地区古行政建制。①宋置,治所在横山寨(今广西田东),属邕州(治所在今南宁市),统辖右江诸羁縻州县峒,计有思恩州(今平果北)、鹣州(上林)、思诚州(大新)、勘州(田阳)、归乐州(百色)、武峨州(今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