瓮吉剌
见“弘吉喇特”(645页)。
见“弘吉喇特”(645页)。
见“博木博果尔”(2153页)。
?—1651清朝武官。蒙古镶黄旗人。屡从征有功,升至梅勒章京。顺治元年(1644),恩诏授半个前程。继从豫亲王多铎镇压农民起义军,平定河南、江南,率本固山兵连破自潼关山上来攻和夜袭之义军,又在潼关击败
?—1320元初大臣。契丹族。原属石抹氏。为檀州知州※萧哈剌帖木儿子。忽必烈汗时,曾从皇孙铁穆耳(成宗)北征,授檀州知州。历任礼部郎中、同知大都路总管府事、知中山府,任内有政绩,颇获民赞。武宗海山时,
亦称“掌爷”。嘉庆年间(1796—1820)清朝地方政府在云南省双江县拉祜族地区所设基层头人。管辖若干村寨。由当地群众推举有办事能力、威信高的人充当,报官府立案。其职责是管理所辖区内钱粮摊派及民政事务
藏语音译,又作“杰曹”,意为“摄政”。过去代理达赖喇嘛摄理藏事的高级官职名。位在※噶厦之上。始设于清乾隆二十二年(1757)七世达赖死后,时西藏地方政教事务一时无人主持,乾隆帝遂命登吉林的第穆呼图克图
高句骊族5部之一。亦称北部或后部。5部按分布方位以东、西、南、北、内命部名,该部为北部。其分布区当在今流经吉林、辽宁2省的浑江以北地。高句骊国王世从其部选女婚配,因“加古邹之号”。贞观十九年(645)
唐大历十四年(779),吐蕃赞普赤松德赞对南诏第六世王异牟寻的封号。见“异牟寻”(932页)。
约1270—1350元曲家、诗人、书法家。回回人。原名薛超吾,或作薛超吾儿、薛遮吾尔。字昂夫。出生于官宦之家。先世由西域东迁,落籍怀孟(今河南沁阳县),后宦迁龙兴路(今江西南昌市)。幼喜文学,曾师事著
元代乐曲之一。元仁宗皇庆元年(1312)设管勾司,后改称常和署,专门管领回回乐队、演奏回回乐曲。其曲大多亡佚。史载有《元里》、《黑某当当》、《清泉当当》等三曲,留名于世。
清代乌梁海部落名。一称阿勒泰诺尔地乌梁海。“阿尔泰诺尔区乌梁海人”省称。初隶准噶尔。乾隆二十二年(1757)附清。分置2旗,设佐领。各置总管1员。归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。咸丰十年(1860),为沙俄并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