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分地
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。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,称为“福分地”或“上赏地”。承领七八年后,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,世袭使用。又,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,也称福分地,世袭使用。乾隆以后福分地可以出租。
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。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,称为“福分地”或“上赏地”。承领七八年后,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,世袭使用。又,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,也称福分地,世袭使用。乾隆以后福分地可以出租。
辽、金时女真诸部族之一。亦作奥屯。分布于统门水(今图们江)和浑蠢水(今珲春河)两河流域。曾受乌伦部留可、诈都诱,举兵反完颜部,被世祖劾里钵(1074—1092年在位)降附,统一于女真族中。以部为姓氏。
见“慕容皝”(2439页)。
古族名。部分傣族先民的他称,始见于唐·樊绰《蛮书》。唐宋时期分布于南诏统辖下的永昌(今保山、德宏及临沧一带)、开南(今云南景东以南一带)2节度辖境内。其人以银片裹齿为饰,故名。行此俗者不及以金饰齿之普
?—1783清代右部哈萨克(乌拉玉兹)苏勒坦(苏丹)。一译阿布里比斯、阿布尔比斯、阿比里斯、阿布勒必斯等。※阿布勒班毕特汗次子。建牙帐于塔什干及吹河等地。属众多为奈曼部。清乾隆二十三年(1758),清
西夏文启蒙读本。1卷,西夏宣徽正西则文智集。写本,蝴蝶装,页面20.5×14厘米。共22面,面6行。前有序言14行,书名1行。正文五言1句,2句1行,计100行,共1000字。类似汉文《千字文》。内容
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定期进京朝觐制度。乾隆二十四年(1759),定六品以上各城伯克分3班轮年入觐。八月中旬出发,十二月抵京。每班约40人为限。二十八年(1763),以入觐人数过多,定分4班轮年入觐,停
参见“谢志珊”(2301页)。
见“壮戏”(887页)。
宋代上溪州土官。土家族。下溪州(治今湖南永顺西北)刺史※彭仕羲子。景祐(1034—1038) 中,知忠顺州。庆历四年(1044),以罪绝其贡奉及岁赐。皇祐二年(1050),知上溪州。因妻被父夺,怀怨,
见“沮渠蒙逊”(1513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