删定四分僧戒本
一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删定四分僧戒本》作于贞观二十一年(647),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《四分律》六十卷。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,参互三本,校正通会而撰成。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,得以广泛流传,具有很大影响。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,通俗易懂,择摄它本之长,汇作者新见,扬南山律宗宗旨。不失为研习四分律、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。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。
一卷。唐代释道宣撰。道宣生平事迹详见《广宏明集》辞条。《删定四分僧戒本》作于贞观二十一年(647),是在姚秦时佛陀耶舍译《四分律》六十卷。南朝法聘律师疏文和隋代法愿所疏的基础上,参互三本,校正通会而撰成。此本在唐中叶以后至宋宣和年间,得以广泛流传,具有很大影响。该本的最大优点是文句简洁,通俗易懂,择摄它本之长,汇作者新见,扬南山律宗宗旨。不失为研习四分律、南山律宗的参考资料。今有天津刻经处刻本。
三卷。清孙诒让撰。参见《名原》。是书从薛尚功《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》中选取十四器,阮元《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》中选取三十器,吴荣光《筠清馆金石录》中选取二十二器,计六十六器,照录各器原文,分析文字的偏旁
六卷。也称《欧陂余话》。清叶廷琯撰。叶廷琯生平事迹见《吹网录》。此书主要杂考典籍,间及遗闻轶事。所考所述,皆有根据。如文衡山名璧,证以其兄名奎,及征明之字,俱与壁宿义近,当作壁,不作璧。又辨汤文正致徐
二卷。陈启彤撰。启彤字筦侯,江苏泰州人。是编卷首冠以凌文渊序及宣统三年(1911年)仲春作者自序。末有率群附识。卷分上下,各冠以目。旨在增广《新方言》所未备。每一词条皆征引古训,其中以《说文》为主,间
六卷。南宋李中正撰。李中正淳安(今浙江淳安)人,旧本原题作“宋清溪李中正撰”,不确,宋无清溪,实为淳安人。卷末刊福州福清尉李舜举编集,漳州龙溪县尉李熙绩校正及董洪跋。此原为讲义,李舜举编集成书。此书不
十卷。清徐栋编,徐栋,安肃人,道光二年(1822)恩科进士,曾任陕西兴安府、西安府知府,后在工部任职。本书就是他在工部任职时编辑的。本书首列同治七年(1868)穆宗应江西巡抚丁日昌奏请而将此书颁发各地
六卷。明李廷宝撰。李廷宝字国用,号浍溪,曲沃(今属山西)人,生卒不详。嘉靖中,官景州知府。该书主要记述汉代董仲舒故里情况。董仲舒,汉代著名哲学家,今文经学大师,《汉书》作广川人。然广川地大,包括明清时
见“韵学要指”。
四卷。明陈诚(约1407前后在世)撰。陈诚,字子实,吉水(属江西)人,生卒年不详。洪武二十七年(1394)进士,授行人,永乐中哈里入贡,诏送使臣还国。陈诚因此遍历哈里等十七国,后官至右通政。著有《使西
十二卷。明杨基(1326-1378?)撰。杨基,字孟载,号梅庵。其先世嘉州(今四川乐山),祖父官江左,迁居吴中(今江苏苏州)。始为张士诚记室。洪武初,起为河南荥阳县知县,历官山西按察使。后被谗,夺官输
十七卷。明沈守正撰。沈守正详《诗经说通》条。此书汇集诸家之说,列于每章之后,亦时时发挥己说。所采之书多达二百二十六种,其中包括不少佛、道典籍。该书不囿于一家之言,遍采群说,征引每每得当。然去取不精,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