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卷。缪协(生卒年不详)撰。清马国翰辑。协事迹不详。其说解《论语》、《七录》,隋唐志、《经典释文》并无著录,只有皇侃疏引二十七节而已。马国翰依据此,附列缪播《论语旨序》之后。内引中正之说二节,但举官名
四卷。清赵新撰。赵新字又铭。福建侯官人。咸丰壬子(1852)进士。官至陕西储粮道。著有《还砚斋全集》。此书不全。上经只注二十八卦,下经只注十一卦。注释以钦定《周易述义》为主要依据,每卦之下先列述义之说
二十四卷。元代政书。元赵承禧编撰。承禧字宗吉,晋宁(今山西临汾)人,历官监察御史。书成于顺帝至元二年(1336),记载世祖至元五年(1268)至顺帝至元二年御史台建官定制、司属沿革、吏负损益及有关诏敕
一卷。原题周田骈(生卒年不详)撰,清马国翰辑。田骈,亦称陈骈,号田口子,战国时齐人,彭蒙的学生,齐国稷下学者之一。据《庄子·天下》记载,田骈和慎到同为道家一派。主张“贵齐”,认为“万物皆有所可,皆有所
一卷。清丁丙撰。丁丙(1832-1899)字嘉鱼,别字松生,晚号松存。浙江钱塘(今杭州市)人,诸生。咸丰十一年冬(1861)太平军攻入杭州,与兄丁申在战乱中购买图书,共万余卷。藏书室沿用其祖父丁国典八
八卷。宋赵令畤(1051-1134)撰。赵令畤字景贶,又字德麟,自号聊复翁,又号藏六居士,宋太祖次子燕王德昭之后。哲宗元祐中签书颍州公事,时苏轼知颍州,与之来往甚密,日相唱合。苏轼获罪,受牵累被罚金,
四卷。作者不详。本书前三卷所记述宋范仲淹事迹,皆为行状、墓志所不载者,故曰《拾遗》。大抵采自《实录》、《长编》、《东都事略》、《九朝通略》诸书。而说部中可信者亦予以采录。第四卷记范仲淹子纯琇、纯仁、纯
五卷。宋曾协(?-1173)撰。曾协,字同季,南丰(今江西南丰县)人。曾肇之孙,曾纁之子。绍兴中,举进士不第,以世赏得官。初为长兴县丞,迁嵊县丞,继为镇江通判、迁临安通判。乾道九年(1173),权知永
见《陶庐杂录》。
十卷。清方辀如撰。辀如字文辀,浙江淳安人,康熙四十五年(1706)进士,官至顺天丰润知县。辀如师从毛奇龄,淹博群籍,工为文,制艺尤有名。是书大旨,就朱子《章句》、《集注》反复涵咏,审于义理、精神、虚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