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左传分类赋
四卷。清夏大观撰,夏大鼎注。大观、大鼎都是湘潭(今属湖南省)人。大观曾将《左传》中的事类撰成对偶,按韵作赋,便于读者诵记。大鼎则在每一事类之下,详加笺注。该书有清咸丰元年(1851)海清楼刻本。
四卷。清夏大观撰,夏大鼎注。大观、大鼎都是湘潭(今属湖南省)人。大观曾将《左传》中的事类撰成对偶,按韵作赋,便于读者诵记。大鼎则在每一事类之下,详加笺注。该书有清咸丰元年(1851)海清楼刻本。
二十八卷,首一卷,清韩琮纂修。韩琮,曾任建宁县知县。建宁县志始修于明嘉靖二十五年。嘉靖四十年、康熙十一年、四十五年先后三次续修。韩琮任县令后,参考旧志,复加搜讨,于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又纂成此书刻
见《陶庐杂录》。
六卷。清杨方达(详见《易经图说会通》)撰。《尚书约旨》一书,依《尚书》经文加以训释,其说大体墨守蔡沈集传,而间有异同。其与蔡传之说不同者,亦大多就文句语气而言,鲜能详加考证以纠其误。从著书凡例看,似为
十一卷。清廖平(详见《四益易说》)撰。廖平是清末著名思想家、经学家,一生学术观点经过六次变化。该书又名《公羊春秋补正》、《公羊补正》,共十一卷,卷首又有《凡例》及《国说》一卷,成书于光绪戊子(1888
一卷。清俞樾撰。俞樾生平事迹详见《群经平议》。王充《论衡》,包罗宏富,可以证经,可以考史,也可以推证百家诸子等。俞樾阅读《论衡》,每有心得,随笔札记,以成此书。此书借以推证他书之处颇多,如“水潦降不献
三卷。不著撰人名氏。首卷记宫阙、额名。二卷记朝制章服。三卷记中宫朝仪。是书与《明史》、《明实录》、《明会典》所记,或详略不同,或互有出入,可为参证,书中对于宫殿亭馆轩斋池苑以及盐局司厂房库的方位地址,
一卷。清代王澍(1668-1743)撰。作者针对陆(九渊)王(守仁)学说中“格物者为格去物欲,还虚明之本体”的观点,摘取程朱学说中的关于“致知格物”的重要论述加以驳斥,旨在批驳陆王学说。
一卷。明徐孝编、张元善校。徐孝,明末顺天(今北京市)人,不仕。著《合并字学集篇集韵》二十三卷,《重订司马温公等韵图经》即是书所附之韵表。张元善永城(今河南永城县)人,彭城伯骐之后,袭封惠安伯。张氏卒于
八卷。宋王绩(生卒年不详)撰。王绩,京兆(今陕西西安)人,生平事迹不详。据陈振孙《直斋书录解题》,知王绩因为古有宋虞作《妒记》,不传,特予以补缀,以成此书。全书共八卷,第一卷至第六卷记商周以来至五代末
二十卷。《木天清气集》十四卷。明高棅(1350-1541)撰。高棅一名廷礼,字彦恢,号漫士,长乐(今福建长乐县)人。高棅于明永乐初,以布衣召征入翰林为待诏,是仕途少见之事。永乐九年(1411)始升为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