粉草
见《群芳谱》。为甘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群芳谱》。为甘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书名。10卷。五代·和凝撰。约成书于十世纪。这是现存较早的有关刑法折狱(判决)的著作。书中集录历代司法判狱的典型案件,其中也附有某些法医鉴定的内容,但并非专门的法医学著作。
儿科五脏病证治之一。脾恶湿,故病多体重,困倦多睡,不思饮食,泄泻。热证则目内黄,尿黄。口疮口臭,烦易饥,宜泻脾胃蕴热,用泻黄散。寒湿困脾,脘腹胀满,泛恶欲吐,食纳减少,消化不良,苔白脉缓。宜芳香化湿,
【介绍】:南北朝时北魏医生。馆陶(今河北馆陶)人。世代业医,其父李亮、兄李修,均为当时名医。各详本条。
头顶部的中央部位。
见先醒斋医学广笔记条。
见《江苏省植物药材志》。为枸橘之别名,详该条。
证名。见《世医得效方·大方脉杂医科》。又称小便利多、小便多。详小便多条。
眼的八廓名称之一。见《审视瑶函》。系用相应脏腑的功能而命名者。即传道廓。详该条。
证名。系指牙齿干燥失泽。《疫痧草》卷中:“火灼液亏是以齿干。”多由胃热炽盛,火灼津伤,或疫喉、痧疹未透,热毒内炽,上炎齿牙,或阴虚火灼牙齿所致。治宜清胃泻热,或养胃生津,或滋阴降火。方可选用清胃散、清
拇指。《灵枢·经脉》:“肺,手太阴之脉,……上鱼,循鱼际,出大指之端。”也指足大趾。《灵枢·经脉》:“胆足少阳之脉……其支者,别跗上,入大指之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