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犬牙两旁,上下左右各有二,中有微槽。即今之第一、二双尖牙。上属足阳明胃经,下属手阳明大肠经。
见《广西实用中草药新选》。为七叶莲之别名,详该条。
泛指与四时气候相关的病邪,是季节流行病致病因素的统称。
书名。1册。安徽省中医进修学校编。本书以顾观光辑《神农本草经》为蓝本,除注释原文外,增加了科属、形态、产地、性味、归经、用量、禁忌、贮藏、炮制、参考等项,并附药物图。1959年由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。
病名。《外科图说》卷三:“此证生于手阳明之间,初起如粟,渐长如赤豆,其痛不可忍,渐长大如杨梅之状,血不出,亦不生脓。毒从经络流于骨。有此疾者,宜当谨防。”
病证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。指小儿疮疡之由胎毒形成者。古人认为系因孕母恣食辛、热、煎、炒,或七情内火妄动,热毒传于胎中,致儿生后发为疮疡肿毒。治宜清热解毒。用五味消毒饮、仙人活命饮之类。
病证名。即痘疮干浆应收靥而不收靥的症候。痘疮自见点、起胀、灌浆十至十三天左右,应收靥结痂。到时而不收靥,是毒气太重,内外热蒸所致。若失于治疗,则热毒入心,可变为险证。治宜清热败毒,用犀角散(《证治准绳
病名。①指中暑热而致的病证。出《素问·刺志论》。《医林绳墨》卷一:“伤暑者,由其暑热劳伤元气之所致也。其症日间发热,头疼眩运,躁乱不宁,无气以动,亦无气以言,或身如针刺,小便短赤,此为热伤元气也,宜以
病证名。因骨热而致的劳气。见《幼幼新书》。其症渐瘦弱,不食。若发热,多惊者,宜黄芪丸,壮气补虚。心神烦躁,不眠者,用胡黄连散。参劳气、骨热体瘦条。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木槿花之别名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