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无名指,即手第四指。《灵枢·经脉》:“三焦手少阳之脉,起于小指次指之端”。或指足第四趾,《灵枢·经脉》:“胆足少阳之脉……入小指(趾)次指(趾)之间。”
十二经筋之一。《灵枢·经筋》:“手少阳之筋,起于小指次指之端。结于腕,上循臂,结于肘,上绕臑外廉,上肩走颈,合手太阳;其支者,当曲颊入系舌本;其支者,上曲牙,循耳前,属目外眦,上乘颌(《针灸甲乙经》卷
见《江苏药材志》。为茅膏菜之别名,详该条。
证名。即牙龈肿。治法:属风邪入侵者,宜疏风消肿,可选用荆防败毒散加减。属血虚者,宜补血养血,可选用四物汤、归脾汤、炙甘草汤等加减。属肾阴虚亏,虚火上炎者,宜滋阴降火。可选用知柏地黄汤、大补阴丸等。
人的生命起源于精,维持于气血,表现为神。血气精是神的物质基础。故血气精充足,则神旺;血气精虚少则神耗,人易衰老。它们都是人体生命活动所不可缺少的。《灵枢·本脏》:“人之血气精神者,所以奉生而周于性命者
病名。即宿食。《济生方》:“禀受怯弱,饥饱失时,或过餐五味鱼腥乳酪,强食生冷果菜,停留胃脘,遂成宿滞。”治疗轻者宜消导,用枳术丸,保和丸等;甚者宜下,备急丹之类。详伤食、宿食、宿食不消条。
渴证之一。《圣济总录》卷五十九:“人因劳伤府藏,或大病后未复,荣血不足,阴虚于内,则生内热,热则津液燥少,故渴而引饮,饮不能多,多则腹满不消,气虚不胜于水故也。”若气虚燥渴引饮,可用黄芪汤;若阴虚舌燥
见六种新编条。
病名。见《证治汇补·下窍门》。①指肾虚精败之淋证。多因男子精未盛,老人精已衰,而为房劳所伤,致肾虚精败成淋。其证大小便牵引而痛,愈痛则愈便,愈便则愈痛。治宜温补。用《金匮》肾气丸,或生料鹿茸丸。②即劳
见《江西草药》。为鬼针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